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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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329742062@q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
2.通信地址: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11号(高成大厦),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科教信息科,邮政编码:409100,请在信封注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8:00。
附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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