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桥头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责,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4)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责:(1)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3)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4)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人大)、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卫生健康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5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1年决算编制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601.16万元,支出总计3,601.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1.59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调整等人员支出以及住房医疗等保障性支出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基础设施项目等较上年投资力度加大,本年专项项目资金投入较上年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60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1.59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调整等人员支出以及住房医疗等保障性支出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基础设施项目等较上年投资力度加大,本年专项项目资金投入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1.1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60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1.59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调整等人员支出以及住房医疗等保障性支出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基础设施项目等较上年投资力度加大,本年专项项目资金投入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78.55万元,占21.6%;项目支出2,822.62万元,占78.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由于年度收入和支出数一致,因此年末结转结余情况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01.1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61.59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调整等人员支出以及住房医疗等保障性支出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基础设施项目等较上年投资力度加大,本年专项项目资金投入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2.44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本年专项项目资金投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0.67万元,增长192.1%。年中追加安排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扶贫建设支出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2.44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本年专项项目资金投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0.67万元,增长192.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扶贫建设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由于年度收入和支出数一致,因此年末结转结余情况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01万元,占1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20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1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39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5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44.39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31.38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20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2,683.18万元,占7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9.65万元,增长784.07%,主要原因是追加深度农业产业结构补助、农村危房改造和壮大村集体经济补助等。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4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38.64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新增及工资调增,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80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追加应急救灾补助等项目。
(10)其他支出4.0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97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12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85万元,下降90.1%,主要原因是基金专项补助减少,主要减少“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下的农村旧房整治提升等项目。本年支出2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85万元,下降90.1%,主要原因是基金专项补助减少,主要减少“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下的农村旧房整治提升等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8.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指导、检查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09批次1,67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下乡扶贫等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垃圾清运。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743.460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资金使用合理、高效,达到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桥头镇2021年度一般性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资金名称 |
石柱桥头镇村社支出 |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
2021 | |||||
主管部门 |
桥头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桥头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24.26万元 |
总量 |
224.26万元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224.26万元 |
其中:财政资金 |
224.26万元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自评等级(优良中差) | |||||
目标1:保障村干部工资待遇和日常运行开支,充分发挥基层建设的作用。目标2:为基层党建构建有利条件,完善村基础设施,团结群众乡村振兴。 |
目标1:保障村干部工资待遇和日常运行开支,充分发挥基层建设的作用。目标2:为基层党建构建有利条件,完善村基础设施,团结群众乡村振兴。 |
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设计 |
评价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村数量 |
7个 |
7个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经济管理规范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单位成本 |
224.26万元 |
224.26万元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础设施完善情况 |
进一步完善 |
进一步完善 |
5 |
5 |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减村级收 |
得以增加 |
得以增加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基础设施使用年限 |
≥10年 |
≥10年 |
5 |
5 |
|||
管理指标 |
业务管理指标 |
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 |
已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 |
10 |
10 |
||
财务管理指标 |
支付进度款 |
按季度支付 |
已按时完成项目进度款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桥头镇2021年度一般性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资金名称 |
马鹿村茶叶产业 |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
2021(新建) | |||||
主管部门 |
石柱县农业农村委 |
实施单位 |
渝茶农业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6.78万元 |
总量 |
25.84万元 |
96.48% | ||||
其中:财政资金 |
26.78万元 |
其中:财政资金 |
25.84万元 |
96.48%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自评等级(优良中差) | |||||
新建茶叶示范基地600亩 |
按照要求完成叶示范基地608亩建设 |
良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设计 |
评价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茶叶产业(亩) |
600 |
608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茶树苗存活率(%) |
100 |
90 |
10 |
9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茶叶补助标准(元) |
425 |
425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人数(人) |
316 |
316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产业发展可持续(年) |
≥5 |
≥5 |
10 |
10 |
|||
管理指标 |
业务管理指标 |
每季度实地检查指导工作(次) |
4 |
4 |
10 |
10 |
||
财务管理指标 |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是 |
是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89 |
||||||
说明 |
无 |
2.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都较好的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2022年,我镇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的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绩效评价;逐步试点项目实施中的绩效跟踪评价工作,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对典型项目实行通报机制;探索试行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8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