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桥头镇2022年李子种植综合收益 保险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桥头府发〔2022〕 111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桥头镇2022年李子种植综合收益
保险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级各科室,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石柱县桥头镇2022年李子种植综合收益保险项目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有力推动我镇产业振兴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桥头镇2022年
李子种植综合收益保险项目试点实施方案
为避免和降低土地流转种植果树的经营业主因突发自然灾害和市场等因素造成的经营损失,降低政府救灾成本,拟在石柱县桥头镇开展特色农业项目李子种植综合收益保险项目试点,助推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投保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
二、试点区域、规模
石柱县桥头镇种植李子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试点投保面积约2千亩,具体以实际投标面积为准。
三、保险内容
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作为本试点项目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一)投保人(即缴纳保费方)。
根据相关规定,在石柱县桥头镇辖区内试点区域种植李子,种植面积在200亩(含)以上,并正常开展种植和经营活动,无不良记录的业主。具体包括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自然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被保险人(即赔款受益方):与上述投保人一致。
(三)保险人(即承保机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财险”、“国寿财险”)重庆市石柱县支公司。
(四)保险标的:在符合投保要求的区域内种植的李子,具体以投保时列明面积和清单为准。
四、保险险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李子种植综合收益保险,具体以向银行保险监管部门报备的条款为准。
五、保险责任
凡是投保了本项目的保险产品,在保险期内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种植和经营的果树受到损失,且损失程度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起赔点以上时,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时约定的赔付方式及比例,在保险金额的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一)种植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一次性损失程度达到10%(含)以上时,保险公司则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灾害是指:
(1)火灾;
(2)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高温;
(3)山体滑坡、泥石流;
(4)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二)价格收益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当保险李子的实际价格低于约定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六、除外责任
下列原因导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家庭成员或者被保险人雇佣人员的故意行为;
2.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家庭成员(含其聘用和雇用人员)放任或疏于管理等;
3.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严格执行种植要求,种植管理标准未达到当地平均值(平均棵数及正常施肥、用药等)的85%及以上;
4. 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营项目与当地政府的发展规划相违背被停止经营或限制发展等;
5.其他不属于上述列明保险责任以外的各类损失。
七、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赔付限额,参照相关的政策性险种的保障程度,本次试点的种植险保额1500元/亩。价格收益险保额1500元/亩,标的目标价格为4元/公斤,约定亩产量为375公斤。
八、保险费率、保险费和免赔率
1.保险费率6%;
2.保险费180元/亩;
3.免赔率,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分别确定,投保时在保单中载明。不同保险标的的免赔率如下表:
项 目 | 果树种植保险责任及保险内容 | ||
保险责任 |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 病虫害 | 价格收益 |
起 赔 点 | 10% | 30% | / |
费 率 | 6% | 6% | 6% |
保费(元/亩) | 180 | ||
保险金额(元/亩) | 1500 | 1500 |
九、试点时间及保险期限
种植类保险期限为一年,价格收益类保险期限为保险水果的集中上市销售期,具体起讫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本次试点的保险期限为: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止。
十、投保手续
凡是在试点范围内符合或认同上述承保方案的,均可自愿投保。
(一)投保流程。由投保人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投保标的明细、面积等,填写投保资料后统一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二)承保验标。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由保险双方共同对保险标的进行现场勘验(拍照、登记、公示等),经保险公司核实属实后,在收到投保人自缴的部分保险费后,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保险合同开始生效。
(三)保费结算。保险单生效后1个月内,由承办保险公司向桥头镇提交审核验收和保费补助申请,由桥头镇组织相关部门抽验,经审核通过后,由桥头镇安排资金直接将财政补贴部分保险费划转给承办保险公司。
十一、保费补贴
为提高和增强石柱县果树种植户的风险意识和抗风险能力,切实降低和减少政府的监管风险,镇财政将本着“投保则补,不保不补”的原则,凡是参加了本项目试点的,镇财政给予40%的保费补贴,投保业主自己承担60%。
十二、保险理赔
(一)赔偿处理
1.凡是在桥头镇投保了上李子种植综合收益保险的,若保险果树发生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之内拨打“95519”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报案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对于重特大灾害应依靠当地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共同分析确定灾害损失性质及损失程度,索赔时应提供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灾害证明(或鉴定)材料。
(二)赔款计算
种植险
1.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李子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果树
赔偿金额=保险作物果树每亩保险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李子对应生长期的每亩最高赔偿比例×损失程度(%)×受灾面积(亩)
果实
赔偿金额=保险作物果实每亩保险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李子果实对应生长期的每亩最高赔偿比例×损失程度(%)×受灾面积(亩)
不同保险标的在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付比例,如下图:
生 长 期 | 生 长 期 描 述 | 最高赔偿比例 | |
果树 | 投产前 果树期 | 果树处在生长初级阶段尚未发育成熟阶段 | 50% |
已投产 成树期 | 果树大量结果的时期 | 100% | |
果实 | 萌芽期 | 花芽开始发育生长的时期 | 30% |
扬 花 坐果期 | 果树开花授粉并形成幼果的时期 | 60% | |
果 实 膨大期 | 果实由幼果发育成果的时期 | 90% | |
成熟期 | 果实发育成熟可以采摘的时期 | 100% |
2.当保险李子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如下方式计算赔偿:
每亩赔偿金额=(约定目标价格-实际价格)×约定亩产量
赔偿金额=每亩赔偿金额×保险面积
上述赔偿计算公式中:
(1)所有价格单位为“元/公斤”。
(2)约定亩产量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3)每亩赔偿金额最高以每亩保险金额为限。
(4)赔偿时保险李子实际价格以桥头镇当期下发的政府文件明确的李子市场价格为准。
(三)赔款支付
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保险公司在收齐索赔资料和完善审批流程后,保险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赔款通过银行转账形式,直接支付到被保险人投保时预留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