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综合办事机构
1.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文秘、公文处理、会务、接待、政务值班等职责;承担综合协调、规范性文件审查、督查督办、信息、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等职责。
1.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律监察、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武装、群团、新时代文明实践等职责。
1.3经济发展办公室 (统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乡村振兴、内部审计等职责。
1.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等职责。
1.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等方面职责。
1.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承担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及管护、集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
1.7财政办公室。主要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责。
1.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森林防火、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属地管理(含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1.9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人大工委日常工作。
1.10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承担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
2.事业单位
2.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技术服务工作,为农业农村工作提供服务。
2.2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社区公共事务服务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社区、行政村公共服务工作,为社区提供公共事务服务。
2.3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乡村旅游、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为文化、宣传、体育等工作服务。
2.4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服务。
2.5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辖区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保障服务工作,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
2.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依法执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宾街道本级预算,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6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编制76人,实有75人,退休103人,遗属14人,汽车3辆。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南宾街道办事处本级。
2、南宾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3、南宾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4、南宾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5、南宾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6、南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南宾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231.66万元(包含上年结转7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1.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3220.37万元减少了988.71万元,主要是财政政策结构调整,基本经费减少了685.16万元,项目经费减少了303.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23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9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38万元,农林水支出695.4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1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万元。支出较2021年3220.37万元减少988.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85.1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03.5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1.66万元(包含上年结转76.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1.66万元,比2021年2818.28万元减少58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24万元,比2021年1926.40万元减少685.1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减少、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90.43万元,比2021年891.88万元增加98.55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4.5万元,比2021年减少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8.6万元,比2021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做到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比2021年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保证运行经费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0.89万元,比2021年年292.84万元减少11.9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用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55.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1辆,清洁卫生车辆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菊 联系方式:023-7333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