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县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指导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3.发展街道和社区(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推动街道、社区(村)组织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
4.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5.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综合治理管理工作。
7.向县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宾街道本级预算,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6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编制79人,实有77人,退休104人,遗属14人,汽车2辆。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南宾街道办事处本级。
2、南宾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3、南宾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4、南宾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5、南宾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6、南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南宾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2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8.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02.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6904.63万元减少3684.2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3684.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2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16.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0.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36.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5.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402.0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723.1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4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8.5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3684.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691.2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8.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8.28万元,比2020年3446.19万元减少62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40万元,比2020年增加7.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891.88万元,比2020年1526.81万元减少634.93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城乡社区投入项目的减少等。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2.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2.09万元,比2020年3458.44万元减少305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主要用于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2.84万元,比上年293.53万元减少0.69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公用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99.7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华祥 联系方式: (秦华祥,电话:023-7333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