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社会救助和互助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通知
关于开展农村社会救助和互助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渝委办发〔2020〕3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7号)精神,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强化乡镇 (街道)社会救助责任和 相关保障条件,每个村 (社区)设立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对困难群众较多 的村 (社区)依托村级互助养老点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 (点)。
二、各乡镇(街道)要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培育农村“专兼职+志愿者”“三个一”养老服务队伍,即1名养老助理、1个老年协会和1支志愿队伍。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互助养老服务队伍依托村级互助养老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基础台账,摸清农村居家特困人员及高龄、独居、留守社会老年人底数,区分不同需求,整合资源开展多样化有针对性互助养老服务。二是“一对一”结对帮扶,对居家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老年人等重点对象,组织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提供居家照料、寻医送药、代买代缴、春种秋收等生产生活支持服务;三是网格化结对帮扶,对其他高龄、独居、留守社会老年人,实行“网格化”“划片式”结对帮扶,定期上门巡访探视,提供家政保洁、精神慰藉、救助救援等基础服务。
三、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工作,尽快启动各村(社区)服务队伍建设,做好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各村(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底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考核。并请各乡镇(街道)于8月1日之前,将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花名册(附件1)传邮箱598387291qq.com,联系人:谭先惠,联系电话:13594951931;将村级互助养老服务队伍花名册(附件2)传邮箱346494314qq.com,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15923777078。
特此通知
附件:1.石柱县各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花名册
2.石柱县各村(社区)村级互助养老服务队伍花名册
3.石柱县农村老年人信息台账
4.村(社区)一对一结对帮扶情况登记表
5.村(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情况登记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年7月19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