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武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武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的通知
马武府发〔2025〕27号
马武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武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镇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疫情防控需要,有效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规范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处置工作,防止疫情势态扩大,把损失降到最低。根据《石柱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马武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马武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预案(修订)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有效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国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石柱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对工作,以及毗邻地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的预警响应。
1.4工作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依法应对、果断处置”的原则。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镇纪委、宣统及镇党政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应急办、市场监管、民政办、平安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综合执法大队、财政办、学校、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邮政、电信、加油站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增加或减少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各成员单位要设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
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工作组日常事务。
2.2职责分工
2.2.1镇人民政府职责
镇人民政府对全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负总责,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全镇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督促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储备应急处置物资;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在县指挥部的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实施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养殖监管、监测等强制措施,做好疫区、受威胁区的紧急消毒、检疫、疫源追踪、无害化处理、动物调运等工作;及时向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在疫情扑灭后,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生产自救和养殖户补偿等善后工作。
2.2.2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组的日常业务,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工作;作好疫情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诊断重大动物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监督、指导对疫点内染疫及易感动物的扑杀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等无害化处理;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负责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器械(免疫、消毒、扑杀等)、防护用品、无害化处理等防疫物资的组织、储备和调配;提出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扑杀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宣传法律法规,培训疫情处置人员的防控和安全防护知识。
2.2.3应急处置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协助政府领导做好动物疫情应急决策、处置措施的传达、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以及车辆、物资安排等后勤保障体系和应急队伍的协调、调配与安排等。
宣传部门:依法负责新闻媒体及网络舆论的管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正面宣传和普及,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防止新闻炒作,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履行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收集;协助拟定突发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和防控措施;负责突发动物疫情防控所需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的组织、储存和突发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采样及疫病监测,动物防疫技术培训、应急处理技术指导与应急演练,协调疫情封锁、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的实施。林业人员负责野生动物(不含人工饲养)的疫情监测预警工作,牵头处置陆生野生动物发生的重大疫情,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疫区封锁,疫点(区)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疫源追踪、疫点和疫区内易感动物的扑杀,配合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搭载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车辆的查处;维护疫区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财政办:负责筹集、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项资金和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按照疫情处置需要,及时进行资金调整和拨付,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疫区受灾人员的民政救助工作。
应急办:负责运送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配合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高速路口检验消毒、查证和疫区封锁工作,对客运车辆搭载活畜禽实施监督管理;协助对搭载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车辆的查处。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提供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遥感影像数据和三维地图;负责做好扑杀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选址工作,开展疫区环境监测;负责加强餐厨剩余物统一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管,细化和落实餐厨剩余物的无害化处理,禁止餐厨废弃物(泔水)流向养殖户,杜绝因餐厨剩余物的监管不当导致疫病发生风险;依法对城区内擅自饲养畜禽的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查处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对江河、湖泊、水库等场所外公共区域的无主动物尸体打捞及无害化处理。
综合执法大队:做好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配合做好疫区封锁和染疫及易感动物的扑杀工作
水利办:负责管辖水域环境内无主动物尸体的打捞,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导下开展无害化处理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做好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内养殖户、畜牧兽医人员、经营户等高危人群的疫情监控、预防注射和病人的诊治工作;人畜共患传染病在人群中发生时,及时将疫情报告镇人民政府,并通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协调组织各级卫生部门力量参与疫情处置,及时采取扑灭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等控制措施,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向人间传播;加强对餐饮等使用动物产品行业的卫生监督;负责启动、组织和实施人畜共患疫病应急预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加强对辖区动物及其产品制品的交易市场管理,牵头处置动物及产品交易市场发生的重大动物疫情;负责加大对违法经营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封有关产品并协助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对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和单位食堂、肉品冷冻库、肉制品加工企业等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特殊情况报经县指挥部批准关闭动物及产品交易市场。
村(社区)民委员会:做好本行政村辖区群众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和人员安抚工作;在县指挥部和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人员配合做好本行政村所辖区域的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流行病学调查与采样、疫情报告、现场秩序维护、信访稳定、餐厨剩余物处置、摸底排查等工作,及时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在疫情扑灭后,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生产自救和养殖户补偿等后续工作。
镇纪委:依法对疫情应急处置情况及工作人员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和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司法所、平安办:负责处理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舆论引导、群众上访、维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其他单位(部门):服从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的工作调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 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与核查
3.1监测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辖区内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分析、评估,密切配合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工作人员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的采样、监测;落实专人负责疫情的日常收集和上报。公安、应急办、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林业等科室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3.2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乡村兽医及门诊、动物检疫员,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及其产品生产、加工、贮藏、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镇、村(社区)干部,村级防疫员。
报告内容:发现可疑重大疫病应逐级及时报送至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73301010),报告疫情发生的村、组、户、时间、发病畜禽种类、数量、死亡和免疫接种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联系电话,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3.3核查
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组织有关专家人员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并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相关技术规范(预案)对隔离动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查疫源、核查疫情;对初发疫情或临床症状不典型的,采集病料送县动物疫病诊断机构进行实验室诊断;对连续出现疫情或临床症状较为典型的,根据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现场会诊,若疑似重大动物动物疫病,根据核查情况制定疫情处置方案;疫情特别紧急的,按“早、快、严、小”的原则,请示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或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采取先行处置,同时采样送市动物疫病实验室诊断确认,作为先期现场扑杀处置的依据。
4 响应
一般疫情(三级疫情):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单个疫点,且范围局限的;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30日内发生5个以下疫点的。
重大疫情(二级疫情):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在30日内发生2个及以上疫点的。
特别重大疫情(一级疫情):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在30日内发生5个及以上疫点的。
4.2应急响应
一般疫情(三级疫情)由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指挥,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派人指导、督促处置。发生疫情时,立即组建现场处置指挥部,初步核实动物疫情后,在向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本镇应急预案,全力控制动物疫情发展态势。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督促,需要县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的,按照程序报批办理。
重大疫情(二级疫情)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指挥。确定发生重大疫情后,由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提出处置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立即发布疫区封锁令,组建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指挥重大动物疫情的全面处理。
特别重大疫情(一级疫情)报请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疫情发生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市级现场处置指挥部的安排,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5 公布
重大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重大动物疫情。
6 预案启动
镇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启动预案,或在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后,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成立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封锁组、消杀处理组、流调监测免疫组、秩序维护组、信访稳定组、供给保障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督查组等(见附件1)
7 隔离
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养殖业主、经营者对疑似患重大动物疫病的动物及同群(舍)动物进行隔离,限制移动,强制消毒,采样检测;禁止无关人员、动物出入隔离场所;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及垫料、废弃物等有关物品移动,直到确诊。
8 封锁
疫情确诊后,县财政局及时增加应急资金,县农业农村委增加防疫物资储备,紧急调拨资金、物资、药品、疫苗、人员等,同时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必要时,按程序报批设立临时性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9 扑杀
9.1疫点应急处置
镇人民政府根据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或县农业农村委重大疫情处置方案或处理意见,立即组织当地公安、应急、卫生、兽医、村组干部等,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扑杀所有染疫动物和同群(舍)动物,迅速扑灭疫情,参照《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所有病死和被扑杀的动物及其产品,以及排泄物、餐厨废弃物、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和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或可能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道路等进行严格消毒,并强化灭蝇、灭鼠等媒介生物控制措施;禁止易感动物出入和相关产品调出;对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要按规定进行彻底消毒。同时做好养殖者或经营者的解释和说服工作。
9.2疫区应急处置
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易感染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需要对出入疫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扑杀疫区内所有染疫动物和同群(舍)动物以及检测阳性的易感动物;关闭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并进行彻底消毒;监督指导养殖场户隔离观察存栏动物,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采取灭蝇、灭鼠等媒介生物控制措施;对易感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彻底消毒;根据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开展紧急免疫。
9.3受威胁区应急处置
关闭活畜禽交易场所;根据需要对养殖场(户)开展应急监测、风险评估和紧急免疫。
10 销毁
疫点离集中无害化处理场近的,将已扑杀的动物密封包装后用密闭车辆送达处理地点;疫点距处理场远的或没有处理场的,可采取焚烧后深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小的动物可直接深埋消毒处理。
11 消毒
11.1饲养场、圈舍、用具、屠场、车辆的消毒
对病害动物的饲养场、扑杀病害动物、处理病尸过程中所污染的场地、车辆、屠场(车间),先用机械消毒,然后用有效消毒剂作喷洒消毒,每日一次,连续七天。
11.2被污染的器具消毒
被污染的用具、衣服、鞋等用有效消毒剂浸泡消毒。
11.3隔离场所消毒
隔离的出入口设消毒池,用有效消毒剂水溶液进行消毒,圈舍每天用机械消毒法、有效消毒剂喷洒消毒一次。
11.4疫点(疫区)出入口的消毒
首先在疫点(疫区)出入口设消毒检查站,站口地面设消毒池,用有效消毒剂水溶液进行消毒;过往车辆、行人经过消毒池进行消毒;装载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用有效消毒剂作严格的喷洒消毒。
11.5终末消毒
解除封锁令前对疫点进行一次彻底的机械消毒和化学药物消毒。
11.6污物和污染物消毒
采用集中堆放的坑(堆)生物发酵消毒法进行消毒。
12 紧急接种及普查疫情
对疫点3公里范围内所有畜禽开展疫情普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13 情况通报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规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疫情处置情况;发生人畜共患动物疫病时,按规定及时向同级卫生部门通报,镇卫生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履行职责。
14 响应终止
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置后,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彻底消毒,经过该疫病的至少1个最长潜伏期(一般重大动物疫病21天,猪瘟40天)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经县级及以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家组审验,认为可以解除封锁时,提交县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解除封锁,终止应急响应。疫区解除封锁后,要继续对该区域进行疫情监测,六个月后如末发现新的疫情,即可宣布疫情被扑灭。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在该疫区设立的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
15 扑杀动物的补偿
补偿标准: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财政所要及时核实扑杀情况,对符合补偿条件捕杀的病畜和同群畜的损失进行补贴,市级以上财政承担80%,县级财政承担20%,具体补贴标准按《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实施方案》(渝农规〔2021〕3号)文件执行。
16 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件2)
17 后期工作
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现场处置指挥部写出疫情处置报告,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根据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18 应急保障
18.1组织保障
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社区)、有关部门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并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行网格化监管(见附件3)。各村(社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消毒灭源、强化检疫、调运备案、强化堵源、疫情观察等综合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18.2队伍保障
建立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具体实施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由镇人民政府镇长牵头,分管畜牧兽医工作领导负责,按照每队13人进行组建应急处置预备队(具体人员安排根据疫情临时决定)。
队 长:刘方成(13648284268,镇人民政府镇长)负责应急处置现场总指挥,协调各方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副队长:陈理玻(15223937587,镇人民政府畜牧分管领导)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人员、车辆等防控设施设备和物资的调度,开展应急处置;
成 员:
杨镜(15086815813,党政办负责人)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指示要求,信息上报,协调调配有关应急资源和各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等;
毛远堂(13609485346,金鑫、来佛社区包片兽医)负责流调、隔离观察、监测采样、免疫接种和消毒及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
田贵川(18225311587,腾龙、宝连、石流村包片兽医)负责流调、隔离观察、监测采样、免疫接种和消毒及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
刘小凤(17843890409,前锋、香溪村包片兽医)负责流调、隔离观察、监测采样、免疫接种和消毒及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
刘健(17815018676,规建管理环保办干部)负责扑杀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选址和环境监测;
汪玉全(18908273277,马武中心卫生院院长)负责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免疫和人员诊治;
张智豪(15310999765,马武派出所驻镇民警)负责治安管理、现场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和扑杀协助等;
谭冰涛(18723938952,应急管理办负责人)负责运送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械,维护现场秩序等;
李孝冬(15856087620,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负责运送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械,维护现场秩序等;
唐 刚(18723981287,平安办干部)负责信访舆情、维护社会稳定;
徐小乔(13896468821,宣传办干部)负责防疫科普宣传,做好舆论引导等;
疫情发生村(社区)干部1-2人、组干部1人,另由疫情发生村(社区)请2-6名工人负责染疫动物的扑杀、搬运、装载、入坑、销毁和疫区的后续监测、消毒等。
18.3物资保障
建立乡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防护手套、衣服和鞋、消毒药、畜禽紧急免疫用疫苗、注射器、兽用针头、机动消毒设备、扑杀用电击枪、榔头、剖腹刀、胶纸布、无害化处理用的废旧轮胎、柴油容器、打火机、挖掘机、运载车辆及通信工具等),由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管理、调配。
18.4经费保障
镇人民政府将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纳入镇级财政预算,每年保足5万元以上,用于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扑杀补偿、免疫副反应补偿、疫情处置、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由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统筹使用。
18.5技术保障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和采集送检,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进行现场诊断、疫情评估等。
18.6安全保障
交通部门要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卫生部门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对参与人员作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公安、信访部门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
18.7法律保障
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开展防控工作,落实防控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影响疫情防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19 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预案作废,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位预案的变化情况和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订,网格化防控监管台帐根据人员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附件:1.马武镇重大动物疫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分工及人员名单
2.马武镇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响应流程图
3.马武镇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监管台账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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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武镇重大动物疫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分工及人员名单 | ||||
现场应急处置组 |
组长 |
联系电话 |
成员 |
职责 |
指挥长 |
刘方成 |
13648284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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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县委、县政府、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及时向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做好后期生产自救和养殖户补偿等善后工作。 |
副指挥长 |
陈理玻 |
15223937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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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职责,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现场应急处置的各项措施。 |
综合协调组 |
刘方成 |
13648284268 |
杨镜、刘光华、谭冰涛 |
由镇长负责,镇党政办牵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应急办等科室参加。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筹协调、应急调度。收集、整理各小组每日工作动态,疫情处置和综合材料起草报送,数据统计报送,舆情引导和应对,信息发布,会议组织等,完成现场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
封锁组 |
钱有明 |
18717088533 |
彭安理、李海龙、郎超及相关村(社区)6人 |
由公安负责,交通、应急、村(社区)等部门参加,根据防控需要依法设置梁黔高速马武收费站、石彭路三房坝、香溪万元、石流沙坝等省县主要交通干道临时消毒检查站进行堵疫,每个检查站6人,分3班24小时值守;根据需要设置前锋、香溪、金鑫、来佛、腾龙村等边界临时消毒检查点进行堵疫;主要负责调查核实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范围内养殖场(户)及易感动物存栏情况,负责疫点、疫区、受威胁区主要路口的封锁和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消毒、登记;严禁疫区内易感动物及其产品流通。 |
杀消处理组 |
陈理玻 |
15223937587 |
相关村组干部2-4人、工人4-8人,公安、毛远堂、刘小凤、田贵川、谭瑶、马飞 |
由分管畜牧领导牵头,分管规建环保领导配合,疫情发生村(社区)负责,公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生态环境、卫生、交通等部门和驻村组干部参加,在专家指导下,负责疫点、疫区染疫动物的扑杀、销毁和无害化处理与选址;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有关养殖场地、圈舍、隔离场所、用具、交易市场、车辆,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器具、物品和疫点(疫区)出入口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
流调监测免疫组 |
陈理玻 |
15223937587 |
相关村组干部、村级防疫员、毛远堂、刘小凤、田贵川 |
由分管畜牧领导牵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相关村(社区)、市场监管、卫生院、公安等部门和村级防疫员参加。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和疫区、受威胁区动物疫病排查、采样,易感动物的紧急免疫接种与消毒。 |
秩序维护组 |
钱有明 |
18717088533 |
公安、卫生院、相关村组干部 |
由公安部门负责,相关村(社区)、卫生院等部门参加。负责疫区治安、警戒和现场安保工作,严密监测不稳定因素,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等,同时做好现场医疗应急工作。 |
舆论引导组 |
钱后文 |
13896442118 |
徐小乔、唐刚、公安、相关村(社区) |
由分管宣传领导牵头,宣传部门负责,相关村(社区)、平安办、公安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防疫科普宣传、网络舆情监控、舆论正向引导和信访维稳工作,密切关注潜在信访人群,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
供给保障组 |
谭美华 |
15856029035 |
蒋玉杰、尹小红、周鑫、韩芮及公安 |
由分管经信、商贸、财政领导牵头,经发办负责,财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公安参加。负责肉品市场的监管,严密监控动物产品价格,积极组织动物产品安全货源,确保市场供应稳定,满足群众生活需求;落实应急资金,保障应急物资。 |
餐厨剩余物处置组 |
杨阳 |
13594955658 |
刘健、罗成胜、韩芮和相关村(社区) |
由分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领导牵头,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市场监管、相关村(社区)参加。负责做好餐厨剩余物监管处置和指导工作,坚决杜绝餐厨剩余物流向养殖环节,对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养动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
应急保障组 |
谭美华 |
15856029035 |
杨镜、刘小凤、谭冰涛、李孝东、尹小红 |
由分管财政领导牵头,镇党政办负责,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应急办、财政办参加。负责应急处置物资(所需疫苗、碘酒、注射器,消毒药品和喷雾器,防护手套、衣服和鞋,扑杀用电击枪、榔头、胶纸布、运载车辆,无害化处理用的废旧轮胎、柴油等助燃物资等)的采购、调拨、发放、回收、管控,应急处置所需挖掘机、消毒车等大型设备的协调等;做好疫情处置期间车辆调度及相关人员食宿安排,全力保障工作环境。 |
善后工作组 |
陈理玻 |
15223937587 |
张严英、刘光华、毛远堂、刘小凤、田贵川 |
由分管畜牧领导牵头,民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等部门参加,负责制定落实补助、补偿、抚慰和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
督查组 |
罗江炀 |
18325152726 |
杨镜、文雯、刘小凤 |
由纪委书记牵头,镇党政办负责,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参加。负责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及履职,督查各驻村干部、各村(社区)干部履职情况。对不服从指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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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马武镇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3:
马武镇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监管台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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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
驻村领导 |
联系电话 |
村(社区)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包片兽医 |
联系电话 |
村级防疫员 |
联系电话 |
组别 |
驻组镇干部 |
联系电话 |
驻组村干部 |
联系电话 |
组长 |
联系电话 |
来佛社区 |
张兵 |
15823867879 |
李贤川 |
13896829895 |
毛远堂 |
13609485346 |
秦世富 |
15223908797 |
凉河 |
驻组镇干部 |
李贤川 |
13896829895 |
孙洪友 |
13594944495 | |
柿子 |
谭钇 |
15856085075 |
谭贵文 |
15856088417 |
陈家忠 |
15023952157 | |||||||||
街上 |
肖鸿元 |
17265707150 |
徐仁海 |
13996935784 |
向学武 |
13996915281 | |||||||||
白果 |
戚杰 |
18723095183 |
黄河芳 |
13228592729 |
秦大兵 |
18875539898 | |||||||||
神柳 |
谢世钰 |
17772478281 |
马丽 |
18996918871 |
向世海 |
15856060651 | |||||||||
金鑫社区 |
陈理玻 |
15223937587 |
卢小明 |
13452251168 |
毛远堂 |
13609485346 |
隆仁伟 |
13996914458 |
结合 |
包昌洪 |
18716960279 |
谭春霖 |
17783279717 |
黄代树 |
17726689644 |
合龙 |
刘健 |
17815018676 |
李莉 |
15856032156 |
朱召万 |
13008348286 | |||||||||
群合 |
刘光华 |
13996166490 |
袁琴 |
18325226586 |
李定华 |
15025308673 | |||||||||
祥合 |
张严英 |
13896357052 |
隆文权 |
13996969280 |
张世恒 |
13896844801 | |||||||||
仁合 |
岳良燕 |
13709494576 |
姚祖群 |
15223908880 |
隆文彬 |
13251272728 | |||||||||
香溪村 |
谭涌 |
13896488430 |
李忠万 |
13896422925 |
刘小凤 |
17843890409 |
陈传开 |
18315211263 |
宝塘 |
文雯 |
18883362849 |
李忠万 |
13896422925 |
谭代会 |
13594913866 |
万元 |
蒋玉杰 |
18523474075 |
李财菊 |
18225405135 |
王朝坪 |
17384055618 | |||||||||
磺厂 |
徐小乔 |
13896468821 |
姚顺兰 |
18384879082 |
黄作胜 |
17383199477 | |||||||||
上坝 |
徐娜娜 |
18315214222 |
黄作鹏 |
18717068706 |
李少奇 |
18225465418 | |||||||||
黄家 |
李孝冬 |
15856087620 |
李孝容 |
15372360887 |
李岁贤 |
13370796768 | |||||||||
瓦屋 |
周鑫 |
18875504456 |
姚昌平 |
15095935501 |
姚昌平 |
15095935501 | |||||||||
厢子 |
刘嘉 |
18325298892 |
李忠万 |
13896422925 |
向国安 |
15723677787 | |||||||||
中岭 |
苟正煜 |
17265775432 |
李财菊 |
18225405135 |
杨光权 |
15340330379 | |||||||||
龙凤 |
毛远堂 |
13609485346 |
姚昌平 |
15095935501 |
李肇缤 |
13896811139 | |||||||||
前锋村 |
罗江炀 |
18325152726 |
秦宗胜 |
18723958795 |
刘小凤 |
17843890409 |
陈传开 |
18315211263 |
黄鱼 |
郎超 |
18225459677 |
陈明芳 |
18717051391 |
谭朝文 |
15025765482 |
毛针 |
刘旺 |
15736509911 |
腾小滨 |
15111980343 |
杨秀海 |
18225459863 | |||||||||
板栗 |
唐刚 |
18723981287 |
王伟 |
18225406088 |
罗洪元 |
18225314688 | |||||||||
枫箱 |
田贵川 |
18225311587 |
陈小琴 |
15923640549 |
吴成斌 |
13650572218 | |||||||||
小沟 |
刘小凤 |
17843890409 |
陈传会 |
13648217135 |
罗洪顺 |
15826062028 | |||||||||
腾龙村 |
杨阳 |
13594955658 |
徐仁奎 |
13996971330 |
田贵川 |
18225311587 |
秦世富 |
15223908797 |
春光 |
李海龙 |
18723987060 |
向小洋 |
13752924023 |
马世权 |
13609487315 |
中堰 |
罗成胜 |
13896408518 |
谭春红 |
18324100141 |
谭廷平 |
13658292032 | |||||||||
两汇 |
谭文英 |
13527386911 |
秦宗秀 |
15856012288 |
黄子看 |
18325176376 | |||||||||
沿河 |
谭涵 |
18290368431 |
秦宗秀 |
15856012288 |
谭长海 |
13452246078 | |||||||||
堡合 |
马飞 |
17823208566 |
朱万芳 |
15723669588 |
谭召洪 |
17782306882 | |||||||||
楠坪 |
尹晓红 |
15923772567 |
冯小倩 |
17623245114 |
马世雄 |
13452284292 | |||||||||
宝连村 |
谭德琼 |
13996709815 |
李小方 |
13658292168 |
田贵川 |
18225311587 |
吴席江 |
17323470186 |
土槽 |
刘杰 |
15213762857 |
谭朝品 |
17702325616 |
谭朝龙 |
18290384330 |
宝石 |
秦宗兵 |
13896465489 |
石华军 |
18723903711 |
谭朝顺 |
13896439611 | |||||||||
金龙 |
李京 |
15683505838 |
李小琴 |
17323611257 |
吴朝财 |
13896897453 | |||||||||
石流村 |
刘斌 |
13883137426 |
罗大勇 |
18375692688 |
田贵川 |
18225311587 |
吴席江 |
17323470186 |
寨子 |
李金财 |
18896196761 |
张长菊 |
13594907820 |
刘阳 |
15736626388 |
学堂 |
李金财 |
18896196761 |
张国庆 |
18325260531 |
肖仕安 |
13996937588 | |||||||||
杉坪 |
谭瑶 |
15923796743 |
余杨 |
18315214111 |
任长林 |
13648214688 | |||||||||
兴龙 |
况文昌 |
15223969277 |
刘凡芬 |
15223989938 |
刘祚海 |
13648216113 | |||||||||
回龙 |
刘志阳 |
19923383248 |
罗春霞 |
18716995516 |
余杨 |
18315214111 | |||||||||
双龙 |
况文昌 |
15223969277 |
陈世丽 |
17702325660 |
刘海江 |
13251268086 | |||||||||
新合 |
刘芯伶 |
17783606681 |
罗大勇 |
18375692688 |
向登华 |
13609483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