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武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马武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
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清明、“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受疫情防控影响,今年清明期间,各类祭扫活动可能增加;前期长时间宅居防疫,近期气温快速回升,群众出行和旅游愿望成倍增长,抓好今年清明、“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极其重要。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相关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安排部署“清明、五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亲自带队检查督促,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不留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交应急办存档。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相关科室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清明、五一”节期间生产经营的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确保五一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对“清明、五一”节期间公开举办的各类集会、商业促销等聚集活动,马武派出所、交安办、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等部门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严格执行各类节庆活动、促销活动的安全审查、申报和管理制度。镇应急办、中小学要加强学校各类集会、上学放学及放假等重点时段学生集聚的安全监管,严防拥挤踩踏和群体性伤害事故发生。食药监办要重点对全镇副食店、餐饮店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加强交通安全监管。要根据“清明、五一”期间客流特点,应急管理办公室、黄鹤交巡警中队、交安办要加大检查,加强对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加强对从事客运的安全监管人员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要强化安全检查措施,对非法从事客运旅游的车辆要依法查处;要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长安车超载、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交通安全。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五个“十条”规定,深入开展非煤矿山“三字经”治理,落实对非煤矿山“一对一”监管措施。
(四)加强危化和烟花安全监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对各个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烟花爆竹的来源和储存是否安全。同时做好业主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宣传力度,确保清明期间群众扫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杜绝因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
(五)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管。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高治办、应急管理办公室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对不合格安全生产条件的工地,坚决停工整顿,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六)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办公室要重点排查各类小旅馆、餐馆、商店、网吧、歌厅,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关停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章用火用电等隐患。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此外,要严控野外用火,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
(七)防汛和地质灾害安全。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农服中心、各村委会要加大对塘库堰、河堤、漫水桥、电站、人行桥和各处地质灾害监测点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及时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八)加强森林防火安全。镇林业办、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大对辖区内森林覆盖区域进行彻底巡查,各村(社区)加强“文明祭祀”的防火安全宣传,增强群众安全用火意识;要加大对人员集中的祭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严防火灾和其他事故发生;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同时,加强学校、水上交通、农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当前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二)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和值班工作
1.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尤其要加大防范力度,认真吸取事故的教训,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稳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要加强清明、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紧急情况,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快捷、处置稳妥、组织有力、抢险有序、救援有效,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切实维护清明、五一期间的安全稳定。
2.坚持值班及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清明、五一期间各企业要安排专人值班。如发生险情,要立即向镇党政办公室(电话:73301010)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各单位要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于2020年4月3日前,报告镇应急办。
马武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武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