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秋—2023年春学年度我县 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 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石教委发〔202220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2年秋—2023年春学年度我县

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

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接市教委通知,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秋—2023年春学年度石柱县籍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学费资助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资助对象、学历、标准的认定

(一)资助对象的认定

市教委通知规定:“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政策,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到2020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新生毕业时为止。若学生入学时为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所在家庭实现脱贫的,其在校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资助,直至毕业为止”。

按照市教委通知精神,石柱籍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2022年秋—2023年春学年度学费资助对象为:2022年秋季仍在校就读的大学三年级以上(含大三年级)的石柱县籍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2022春季学期专科毕业且2022年秋季学期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不再享受学费资助政策。2022年秋季新入学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不享受学费资助政策。

(二)资助对象学历认定

享受学费资助的石柱县籍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学历指在重庆市内外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就读、教育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成教、自考、函授、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的学生和研究生不享受资助。在校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等不重复享受资助。

(三)资助标准

石柱县籍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学费资助项目由石柱县负责实施。学费资助标准在8000/.年以内的全额资助,超过8000/.年的定额资助8000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助学贷款途径解决,学生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

二、申请资助流程

(一)网上申请

我县符合相关条件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202291日至1010日,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后6位数字为初始密码,登录“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www.cqxszz.org.cn),在线提交本人学费资助申请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市内高校不上传学费收费标准照片,市外高校上传经就读高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学费收费标准照片或学费缴费依据

)资助审核

石柱籍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在线申请提交后,由学生就读高校审核后提交县学生资助中心,再经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提交市教委,最终经市教委审核。

)资金拨付

符合资助的石柱县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学费资助资金由市教委于20221110日前,按照规定程序将资金及时支付至代理发放银行,由代理发放银行发放至受助学生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上。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受助学生,市教委将资金拨付到石柱县学生资助中心,由县学生资助中心于20221130日以前,将资助资金及时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或家长。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对符合石柱县籍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通知到户到人。若因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工作通知不到位,造成符合资助条件的石柱县籍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应享受而未享受学费资助的,由责任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行筹集资金兑现给受助学生。

联系人:邓文娟 咨询电话专线:73339370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籍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在校就读及学费标准证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720



附件:


重庆籍脱贫家庭大学生(原建档立卡大学生)

在校就读及学费标准证明


兹证明同学系我校学院/专业年级班普通本科/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该生非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身份证号码,学号为,学制年,学费标准为/学年(大写:,不含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

特此证明

辅导员/班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院校财务部门公章) (院校资助部门公章)

年 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7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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