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灾后救助对策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各级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属事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在岗位、在现场、在状态。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瞪大眼睛、严防死守,及时有效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工作。
(二)强化预警管理,抓好两线作战。“七上八下”是防汛关键期,既要关注本地暴雨引发的中小河流超警超保洪水和山洪灾害,又要防范长江的过境洪水,此外,还要为7月中下旬至8月中旬可能出现的干旱做好准备。同时要做好雨情、水情、土壤墒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强化局部暴雨引发的洪水、山洪、城乡内涝的防御应对。同时,可能发生旱情的乡镇(街道),要抓住有利时机开展人影作业,将干旱影响降至最低;要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充分利用降水期,科学蓄水保水,为群众用水安全打好基础。
(三)加强隐患排查,做好灾害防控。要按照“雨前检查到位、雨中巡查到人、雨后观察到点”的原则,紧盯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重点领域,水库、尾矿库、涉水工程、漫水桥、排水沟渠等重点设施,城镇易积水区、旅游景区、临河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隐患排查。要深刻吸取巫溪“6·23”岩石滑坡灾害教训,将野外作业的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等地灾防治薄弱环节纳入排查范围。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点对点”落实整改措施,防止风险变隐患、隐患变事故。遇险情时,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并妥善安置,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严防已撤离人员擅自返流造成次生事故。
(四)严格火源管控,有效防范处置。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方针,以“林长制”为平台,全面提升人防、技防、物防和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抓实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从严管控野外火源;连晴高温等重点时段,围绕油气管线、输配电线以及通信基站等重点设施以及易燃易爆仓库、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火情发生后,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科学处置火情,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确保扑火人员生命安全。
(五)警惕灾害天气,防范各类事故。我县西部、北部和东南部发生大风、冰雹、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可能性大,相关乡镇(街道)要防范大风、冰雹、雷电等对建设施工、户外设施、人员安全、设施农业等带来的危害,同时要防范高温酷暑、暴雨、短时强降水等对城市运行、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出行旅游等造成的不利影响。紧急情况下,按预案及时启动停学、停工、停业、停运、停游等措施,防止因灾害性天气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