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溪镇日租房规范经营及治安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溪镇日租房规范经营及治安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及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临溪镇日租房规范经营及治安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溪镇日租房规范经营及治安管理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和规范日租房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日租房服务品质,保障旅游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日租房经营者及租客违法犯罪行为,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结合市级“八张问题清单”中日租房存在问题并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优化日租房经营环境,整治非法经营日租房、不按规定登记旅客身份信息、私自改(扩)建经营场地和场所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增强游客对日租房行业信任度,提升市场口碑,全面推动日租房规模化、特色化、产业化,服务石柱旅游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日租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王华军任组长,镇政府政法委员张启发任副组长,平安建设岗、应急管理岗、经济发展岗、文明实践岗、规划环保岗、临溪镇市场监管所、临溪镇派出所、临溪镇规划自然资源所、临溪镇中心卫生院,各村社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平安建设办,由镇副镇长古齐鸣任办公室主任,镇派出所所长徐贞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平安建设岗许超、应急管理岗朱理国为联络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一)镇派出所。负责统筹全镇日租房治安管理工作,指导日租房经营者安装使用手机客户端(石柱县“平安乡村·智惠农家”APP)旅客住宿登记系统或旅馆业非标准住宿业登记信息系统,负责对辖区日租房履行治安监管职责,打击查处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及案件倒查工作。
(二)镇市场监管所。规范日租房经营者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做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无证照经营违法行为。
(三)镇经济发展岗。负责统筹推动住宿业发展,按照“限额以上以行业监管为主、限额以下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压实日租房各经营者主体责任,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合法经营,督促其严格落实公安部“五必须”要求。
(四)镇文明实践岗。指导优化日租房特色旅游服务,督促日租房如实登记旅客身份信息。
(五)镇规划环保岗。负责经营日租房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
(六)镇规划自然资源所。严格日租房土地使用审批,依法查处违规建设、私自改(扩)建经营场地,审查村(社区)上报的发展相关规划。
(七)镇应急管理岗。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镇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村(社区)履行日租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
(八)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日租房公共场所卫生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日租房客房卫生条件及公共卫生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九)镇文明实践岗。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强化网络平台管理,清理删除违规发布的日租房信息。
(十)各村(社区)。履行辖区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日租房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日租房违法经营查处联运机制,健全环境卫生、食品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管理制度;加强日租房经营场所“两违”督查。
四、工作措施及进度
(一)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宣传教育(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25日)。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制定日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在辖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在辖区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对日租房经营单位采用送教上门、反复培训、点对点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日租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升日租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鉴别游客可能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严防日租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纵容包庇违法犯罪行为。
(二)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查处(2023年11月26日—2024年3月25日)。一是全面摸清辖区经营的日租房状况,各单位结合职能职责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强化旅馆业经营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书,督促其主动履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职责,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每月组织一次联合执法检查,通过高频次的检查活动,严肃查处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信息、不落实公安部“五必须”要求的日租房,在行业内形成高压态势。四是实时关注日租房发案情况,各成员单位每月20日将排查发现的日租房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由镇派出所牵头逐一对涉日租房案件线索开展倒查,通过逐案倒查、环节细查、依法严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标查找违规违法行为,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事件每月倒查通报制度。
(三)持续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5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联通,建立健全单位间情报互通、信息共享、研判会商、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镇日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推进。日租房发展迅速,安全隐患普遍存在,极易为违法犯罪提供滋生土壤,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日租房问题整治纳入了市级“八张问题清单”,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推动,抓紧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责任人,按照整改任务安排有序推进。
(二)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县级问题清单,由表及里、以果溯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目标,稳步推进,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切实做到问题销号并长期坚持。
(三)加强部门协同,提升整治合力。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协同配合,健全完善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督导、数据传递等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整合社会资源,加强联合执法,最大限度推进日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发挥好部门叠加优势。
(四)严格督导指导,确保按期销号。日租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负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逾期未完成整改目标任务的予以全镇通报。
(五)问题举一反三,巩固整治成效。对照问题整改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日租房及其他公共场所经营及监管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定期分析研判场所内的案事件共性,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