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溪镇建立深化大墓“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溪镇建立深化大墓“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内设科室: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临溪镇建立深化大墓“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溪镇建立深化大墓“活人墓”等违建墓地
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殡葬习俗改革,扎实开展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根据重庆市民政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民〔2019〕130号)、重庆市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暨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民〔2020〕199号)、重庆市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殡组发〔2022〕1号)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深化大墓“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围绕“零新增”“零强拆”“零上访”“零事故”“零舆情”的总体要求,按照“分类处理,灵活处置”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大墓“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综合施策遏制增量,依法依规消除存量,坚决避免发生极端个人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持续巩固提升历次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二)基本原则
1.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承担起大墓“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主体责任,借助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领域的执法力量,要形成工作活力,推动部门联合执法、上下联动整治。
2. 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把依法依规贯穿于大墓“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的全过程,精准把握法规政策界限,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耕地)、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红线,稳妥处置“活人墓”等违建墓地。
3. 民生为先,实事求是。在推进大墓“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中,要统筹考虑民族传统习俗、群众合理需求,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情况,实行“一户一策、一墓一案”,严禁简单化、“一刀切”。
4. 干部带头,综合治理。坚持“三再三带头”原则,即再排查、再治理、再规范,党员带头、干部带头、职工带头。落实干部划定区域落实整改责任。
5. 先点后面,点面结合。按照问题突出区域、后面上铺开的时序,稳步推进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
6. 惩防并举,长效管理。既要立足当前,抓好大墓“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又要着眼长远,综合施策,疏导为先,加强公益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殡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大墓“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取得成效,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临溪镇深化大墓“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 云 镇党委书记
王华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谭建伟 镇人大主席
何言君 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启发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黎 珊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谭义翥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牟权伟 副镇长
古齐鸣 副镇长
肖 东 副镇长
成员单位:镇各内设科室、各村(社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张启发同志兼任,办公室由民政干部宋晶龄、周忌同志负责日常业务,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联络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各村(社区)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任务分工
各村(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负总责。制定整治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殡葬管理,确保辖区内按时按标准完成整治并不再出现违建墓地。各联系村(社区)驻村领导干部积极协助开展工作。
党政办:负责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督查工作,定期对各村(社区)、相关部门整治进展情况实行督查通报。
党群办:负责对涉及党员、公职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机关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督促指导农村党员、村(社区)干部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同时负责做好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舆论引导,加强对公序良俗、文明新风的宣传教育。
平安建设办:负责统筹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工作。负责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到市进京等上访群众劝返工作;协助处置好各种突发事件。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牵头抓总,制定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做好指导协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依法查处职能范围内的违法占用土地(基本农田和耕地)违建墓地、违法开采墓碑石料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和查处。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中的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指导。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坚决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负责协助各村(社区)做好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的专项整治行动。
四、整治标准
一是“活人墓”一律拆除、恢复土地使用功能或栽种植被复绿。二是已葬的硬化大墓单墓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墓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对超过标准面积的,针对不同情况,分类逐墓制定整治措施,视情况采取拆除、部分拆除、缩小规模、迁入公墓、改造复绿等办法分类处置。
五、巩固成果
(一)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殡葬服务建设,持续推进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有效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城乡居民文明殡葬服务体系。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殡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接受监督等殡葬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墓碑制售和殡葬用品行业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墓碑石料开采、加工、销售行为。
(三)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坚持优化服务管理,兑现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满足城乡群众殡葬合理需求。充分发挥村(社区)作用,完善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引导、早整治。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对群众治丧活动的自治约束功能,引导教育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四)建立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后新增违建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追责一起,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各村(社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为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定期会商、定期调度、定期督办、定期通报,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扎实高效开展。各村(社区)、相关科室要明确目标、细化举措、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村(社区)每月20日上报新建墓地排查表(附件1)。
(二)坚持综合施策,依法分类处置。针对不同情况,依法实施分类治理。要紧抓党员干部“关键少数”推动农村居民“绝大多数”攻坚思想守旧“特殊少数”,把自然保护地、基本农田、林地、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纳入重点管控区域,对占地面积大、户主为党员干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予以重点整治,整治一批领导干部带头违法违规私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后仍顶风违建墓地的情况,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加大巡查力度,关注新死亡人员,做到政策宣传到人,落实专人后续跟踪,严格坚守零新增。
(三)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一是通过会议、微信、短信、标语(各村社区至少3幅固定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法律法规和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治工作,提高干群的知晓率。二是聚焦从业人员开展整顿教育。围绕墓碑制造源头和风水先生开展教育整顿,要求石碑厂业主以及风水先生带头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厚养薄葬。三是聚焦关键群体加强思想引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办理丧葬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对在册硬化大墓、活人墓家庭开展一对一上门走访,加强思想引导。
(四)做好舆论引导,确保安全稳定。各村(社区)在整治违规建设、问题突出的“活人墓”等违建墓地既要态度坚决、行动积极,又要实事求是、稳妥处置。同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积极引导为先,以动员群众自行拆除为主。对涉及人数众多且情况特别复杂的,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向群众充分做好说明解释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处置,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日常督查与分阶段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开展全程督查。强化目标考核,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严格逗硬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者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附件:1.临溪镇违法违规新建活人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2.临溪镇违法违规新建超标准大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临溪镇违法违规新建活人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表人: 联系电话: 支部书记签字: 驻村领导签字:
序号 |
所在乡镇(街道) |
所在村组 |
墓主姓名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造时间 |
单或双人墓 |
占地类别(耕地、林地、基本农田、荒地) |
死者亲属姓名 |
与墓主关系 |
联系电话 |
是否为党员干部 |
整改情况 | ||||
小计 |
墓体面积 |
拜台及附属设施面积 |
单位名称 |
整改方式 |
整改状态 | |||||||||||
附件2
临溪镇违法违规新建超标准大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表人: 联系电话: 支部书记签字: 驻村领导签字:
序号 |
所在乡镇(街道) |
所在村组 |
墓主姓名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造时间 |
单或双人墓 |
占地类别(耕地、林地、基本农田、荒地) |
死者亲属姓名 |
与墓主关系 |
联系电话 |
是否为党员干部 |
整改情况 | ||||
小计 |
墓体面积 |
拜台及附属设施面积 |
单位名称 |
整改方式 |
整改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