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文化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等方面工作,指导各村(居)开展文体活动。
(2)承担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4)承担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服务工作。
(5)承担综合文化场地的开放和服务工作。
(6)承担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等工作。
(7)承担乡村旅游服务工作。
(8)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文化服务中心构成。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14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3.6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4.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减少0.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14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4.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0.97万元,住房保障预算支出0.9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6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4万元,比2022年增加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4万元,比2022年增加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文化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本级)合署办公,三公经费与本级统筹使用,无单独“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属于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本级)合署办公,政府采购与本级统筹使用,无单独采购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3年无项目收入和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属于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本级)合署办公,无单独公务用车和执法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勇 电话:023-733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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