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 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 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8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1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4.94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2.63万元,主要是项目拨款减少2.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1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85.7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 187.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1.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6.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00.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9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15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4.8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7.4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2.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6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3.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3.07万元,比2020年减少10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20万元,比2020年减少22.0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4.87万元,比2020年减少81.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工程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村组日常运行经费、乡镇一事一议奖补、服务群众、应急维稳等重点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00.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0.9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20年减少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20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0年维持不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57万元,比上年增加0.61万元,主要原因为物价上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54.9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勇 联系方式:18315285055、73305001
90103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