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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沙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14号

联系电话:023-73385001

政府网站:http://cqszx.gov.cn/jz/lsaz/

负责人信息: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沙镇人民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文秘、公文处理、会务、接待、政务值班等职责;承担综合协调、规范性文件审查、督查督办、信息、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等职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14号1栋1楼101室;联系电话:023-73358001)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律监察、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武装、群团、新时代文明实践等职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14号1栋1楼15号窗口;联系电话:023-73358001)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内部审计等职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14号1栋1楼4号、5号窗口;联系电话:023-73358001)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区管理等职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14号1栋1楼2号、3号窗口;联系电话:023-73358001)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承担村(社区)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及管护、集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14号1栋1楼9号窗口;联系电话:023-73358001)

6.财政办公室。主要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职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14号1栋1楼12号窗口;联系电话:023-73358001)

7.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森林防火、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属地管理(含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14号2栋1楼101室;联系电话:023-73358001)

8.平安建设办公室。要承担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14号1栋1楼11号窗口;联系电话:023-73358001)

9.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44号1栋1楼101室;联系电话:023-73385001)

(二)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1)承担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2)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及资源环境保护工作。(3)承担水利水保、水利工程、防汛抗旱、供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利科技推广工作。(4)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引导畜牧产业发展等工作。(5)承担动物疫病防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圈舍消毒、参与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及扑灭等工作。(6)承担植物有害生物巡查、发现报告和协助除治等工作。(7)承担水产和渔业服务工作。(8)承担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9)承担农村能源建设服务、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防控服务工作。(10)指导服务农村土地流转工作。(11)承担扶贫开发技术服务工作。(12)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44号公共服务中心16、17、18号窗口;联系电话:023-73385001)

2.文化服务中心(1)承担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等方面工作,指导各村(居)开展文体活动。(2)承担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3)承担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服务工作。(4)承担综合文化场地的开放和服务工作。(5)承担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等工作。(6)承担乡村旅游服务工作。(7)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44号2栋2楼201室;联系电话:023-73385001)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1)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2)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服务工作。(3)承担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4)承担辖区内劳动保障咨询、调解和维权工作。(5)承担辖区内退休人员、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6)负责村(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和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工作。(7)参与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督促检查工作。(8)逐步开展面向农村社会缺乏供养保障的其他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服务。(9)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44号公共服务中心1、2、3号窗口;联系电话:023-73385001)

4.退役军人服务站(1)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及优抚政策宣传、咨询工作。(2)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联络接待、来信来访等工作。(3)协助开展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等工作。(4)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法律服务及相关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5)配合开展军属、烈属、伤病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6)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困难帮扶等工作。(7)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44号公共服务中心1号窗口;联系电话:023-73385001)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2)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3)承担市县授权或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权。(4)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除法律法规授权外,市政府授权及县级相关部门委托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权以正式授权或委托为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龙沙镇玉龙街144号公共服务中心10号窗口;联系电话:023-73385001)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要承担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智治平台的运行监测以及线上线下统筹协调、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值班、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人大、政协、法制、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改革、民宗侨台、群团、武装、党务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等职责。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村镇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内部审计等职责。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及管护、集镇管理。负责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单位会计核算、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专项审计工作。负责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旅游、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服务等职责。负责落实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负责村(社区)管理工作。负责乡风文明工作。负责殡葬管理、老龄事业、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负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负责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承担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稳定、消防救援等职责。负责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森林防灭火、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属地管理(含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负责指导村(社区)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完负责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