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竹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政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狠抓落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措施
按照县政府办的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对各村信息公开进行统一指导,统一规定了公开内容,特别是对脱贫攻坚、财务管理、低保、救灾救济、林木审批、宅基地审批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要求必须及时公开。同时,建立了公示栏,坚持各项内容上墙,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杜绝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制度保障,完善监督机制建设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机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协调配合”原则,要求各村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1 |
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 |
2 |
1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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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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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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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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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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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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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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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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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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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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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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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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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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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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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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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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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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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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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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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及时、规范更新本单位信息;二是公开的重点不突出,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效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对脱贫攻坚项目、财政预结算、村级财务管理、低保、救灾救济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2019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