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年发放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救灾物资及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金竹府发〔2022〕25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竹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1-2022年发放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救灾物资及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因我辖区遭受地质、洪涝、干旱等多种自然灾害,给受灾群众过冬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为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中央、市、县财政局对我乡下拨一批救灾物资(冬棉被15床,棉大衣10件、毛妮外套15件、毛妮西裤10件、居家服20件),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处研究决定,现将救助资金和物资分配到各村,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落实专人负责物资的领取及发放,确保及时将物资发到受灾群众手中;
2. 要严格发放范围:2021年度对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冬春救助标准为每人不少于150元,确保受灾群众从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3. 严格把控发放物资质量,严禁将有损坏或者瑕疵的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4. 要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根据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物资总量,逐户落实救助物资数量,制定物资分配方案并进行张榜公示;
5. 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将物资发放明细予以公示,应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保障受灾群众冬春的基本生活。
6. 要切实加强救助资金管理,做到专帐管理、专人负责、手续完备、账款相符,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使用,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二、上报资料
为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在2022年1月20日前发放到受灾人员对象手中。各村务必于1月20日前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委会民主评议意见表、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受灾户照片、村公示汇总图片(近照、远照)、附件2.3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等相关电子版、纸质件资料签字盖章交到应急管理办公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竹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
2021-2022年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救灾物资发放分配表
序号 |
村(社区) |
分配指示
|
合计 | ||||
冬棉被 |
棉大衣 |
毛妮外套 |
毛妮西裤 |
居家服 |
|||
1 |
建设村 |
7 |
5 |
7 |
5 |
8 |
|
2 |
和农村 |
5 |
3 |
5 |
3 |
6 |
|
3 |
上升村 |
3 |
2 |
3 |
2 |
6 |
|
合计 |
15 |
10 |
15 |
10 |
20 |
附件2
2021年受灾群众救灾资金发放分配表
序号 |
村(社区) |
分配指标(万元) |
备注 |
1 |
建设村 |
2.24 |
|
2 |
和农村 |
2.11 |
|
3 |
上升村 |
2.68 |
|
合计 |
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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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竹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