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我县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县庆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八、县庆:11月18日(星期五)放假,共1天。

节假日期间,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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