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706/2021-000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金竹乡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竹乡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竹乡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乡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是在乡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乡法治建设和依法治乡工作的领导机构,为了认真抓好全乡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切实履行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有小组成员参加的会议,听取乡委法建办关于全乡法治建设和依法治乡工作情况汇报,总结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二、建立法治建设工作议事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就乡委法建办提交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决议,讨论决定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事项。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三、每年度向乡党委汇报一次全乡法治建设和依法治乡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提交乡党委研究决定。

四、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人员组成法治建设、依法治乡检查或督查组,对各村、各部门的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法建办是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金竹乡综治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全乡法治建设依法治乡工作,为了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法建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季度工作情况,制定下季度工作规划,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有关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排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法建办工作会议由法建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二、学习制度。乡法建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知识,认真领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学习采取集中与自学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三、工作汇报制度。法建办每季度至少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全乡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下阶段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汇报请示工作,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工作汇报主要采取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

四、调查研究制度。法建办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面上工作指导力度,做好每年度的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深入基层、行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乡委决策法治建设、依法治乡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调查研究每年不少于两次。

五、检查考核制度。依据职能职责,按照乡委的统一部署,每年对各村、各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采取不定时地进行,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乡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六、办文办会制度。负责草拟全乡普法、依法治理总体规划、实施意见和年度计划等重要文件,负责洗新乡党委、洗新乡人民政府、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乡人大、 乡政府、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金竹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指的领导干部金竹乡行政区域内的副科实职以上干部。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等重要论述。

2、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3、行政法律法规。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5、刑事、民事和维护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6、统筹城乡接合配套改革,构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8、新颁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学习的主要方式。领导干部学法主要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学法每年不得少于40个学时。要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坚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每年不少于1次)。通过采取多种学法活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实行年度考核。对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的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要将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内容,填写《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考核表》,将其作为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学法用法情况装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

金竹乡公务人员、企业经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学习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

3、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构建相关法律法规。

4、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5、新颁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学习的主要方式

公务人员、企业经管人员学法主要采取法制培训、单位集中组织辅导和自学的方式进行,年度学法不得少于40个学时以上。

三、按照石柱县的统一规定,县委法建办将组织全区公务人员、企业经管人员进行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公务员的考试成绩由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其他人员的考试成绩由其主管部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企业职工的学法用法由其所在企业负责组织实施。职工的学法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年不得少于40个学时。企业职工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内容、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职工的考试成绩由企业上报乡委法建办备案。 

金竹乡青少年学生学法制度

一、全乡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由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负责。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社会青年的学法由所在村委会负责。

二、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内容要按照其年龄段有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

三、对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各学校要做到有教学计划、有学法教材、有任课教师、有课时安排,有经费保障。对社会青年的普法教育由各村制定规划,组织实施。

四、青少年学生的学法主要采取法制教育课、法制学校、庭审观摩、现身说法、法制演讲、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等方式进行。

五、各学校必须聘请法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定法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法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到学校给师生上法制课1次以上,对法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工作开展情况由学校做好记录。

六、由各村、乡中心小学每年度向乡法建办书面报告一次对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全乡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工作提出建议。

金竹乡群众学法制度

一、学习内容。主要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宪法、刑事、治安、民事、信访和涉农法律法规、维护稳定以及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新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学习方式。村民的学法主要采取宣传专栏、电视报刊、文艺汇演、集中学习、以案释法、宣传挂图、街头宣传、法律图书角、印发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以村组大院、学习单元为单位,配备普法宣讲员。普法宣讲员由村委会支部指定或由村民推选,所推选或指定的普法宣讲员要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在群众中有一定地位性。普法宣讲员的培训由街道乡乡负责。

四、村干部要起到学法用法带头示范作用,在不断增强自身法律意识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做好本村的普法教育工作。

五、集中学习由村、组普法宣讲员负责组织。对外出务工人员原则上每年度利用他们外出务工和回乡过节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对村民可利用法制学校或以大院为单位定期不定期地组织集中学习,也可以利用召开村民会议时进行学习。在组织集中辅导时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对村民进行普法教育,注重普法实效性,年度普法面积达95%以上。

六、做好村干部、村民学法记录备查。

金竹乡依法治乡工作考核制度

一、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全乡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依法治理总体规划,明确依法治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依据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二、按照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做好依法治理实施工作。依据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基层、行业、地方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全乡依法治理面达100%

三、围绕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和重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使人民群众有安全感。

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等系列制度,不发生行政败诉和错案、假案、冤案。

五、各村、乡级各部门、各单位和辖区企业每季度向乡法建办报告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采用法治建设工作呈报表的方式上报,乡法建办分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六、依法治乡工作纳入乡委、乡政府年度对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考核主要采取平时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年度检查的方式进行。对年度考核获得优胜的单位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实行限期整改,直至合格达标为止。

金竹乡法制宣传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使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化,特制订如下工作制度。

一、宣传时间。每年的“三月”为我乡法制宣传月,“12.4”为宪法宣传日。除全乡统一固定的宣传时间外,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3.8”妇女节、“3·12”植树节、“3 15”消费者权益日、“6.5”世界环境日、“6.25”土地日、“6.26”禁毒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内容。认真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内容、目标,市、县委关于依法治市、县的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构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农业农村工作和与维护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版法律法规等。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的特点,依据职能,广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

三、宣传方式。法制宣传主要采取广播、图片展、法制课、宣传专栏、法制演讲、文艺汇演、有奖竞赛、发放宣传资料、编印普法读物、法律六进、法律图书角、普法广场、法制学校等多种方式对公民进行宣传教育。根据新形势下法制宣传工作的特点,结合各地实际,不断探索法制宣传的新方法,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教育面积达到100%

四、宣传效果。要围绕构建“平安金竹、法治金竹、和谐金竹”的工作目标,要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内容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效果,要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乡人民牢固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教育和引导公民既要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要履行守法的公民义务,积极投身“和谐金竹”建设,在全乡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