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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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农发〔2024〕312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认真落实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助推我县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现将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其他农机具的核查工作,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县农业农村委在上牌过程中进行核验。单台机具补贴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乡镇(街道)进行抽查核实。各乡镇(街道)核查覆盖率达到100%,实地抽查率不得少于销售总量的30%,县农业农村委核查覆盖率不得少于销售总量的30%,实地抽查率不得少于销售总量的10%。
附件:1.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入户核查表
政策咨询:023—73339270(县农业农村委)
投诉举报:023—73332167(县农业农村委)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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