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河长制巡护监管责任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河长制巡护监管
责任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切实加强我镇河道管理与保护,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现就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河长巡护监管责任,提升我镇河湖治理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清单明责、数字赋能、闭环管理、群众监督”为核心,着力构建职责清晰、巡查规范、监管有力、奖惩分明的河长制巡护监管责任体系。通过推行制度化、规范化、智能化的河道管理模式,推动实现“河有人治、责有人担”,切实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全面提升我镇水安全保障能力与水环境质量。
二、构建三级清单化责任体系
建立“镇级总责、村级主责、网格落实”的三级责任清单,确保河道管护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1. 镇级河长职责
核心职责:对责任河道管理保护负总责,是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关键层级。
具体任务:审定年度河道巡护计划与整治重点;督导检查村级河长履职情况;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河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非法排污等突出问题;统筹保障河道治理与保护资源。
2. 村级河长职责
核心职责:承担本村范围内河道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是日常巡护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具体任务:组织、管理、督促网格保洁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并上报责任河道内非法排污、倾倒垃圾、侵占水域岸线、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行为;负责责任河道沿岸宣传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
3. 网格保洁员职责
核心职责:具体执行护河保洁任务,是河道管护的“前哨”和“探头”。
具体任务:按照规定的频次、路线和重点区域开展实地巡河保洁,上报问题;协助村级河长处理简易问题。
三、规范数字化巡护管理流程
全面推行“巡护打卡+轨迹核查”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巡河过程实现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的精细化管理。
1.巡护实施标准
所有镇村级河长在开展巡河工作时,必须统一使用指定的河长巡河软件进行巡河。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月不少于2次;网格保洁员:每月不少于2次,在汛期、禁渔期等重点时段,须按要求加密巡护频次,每月不少于4次。
2.巡护重点区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镇村交界断面、入河排污(水)口、河道非法采砂易发点、河道“四乱”问题区、黑臭水体段、涉河在建工程区域、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区。
3.问题上报流程
河长发现任何涉水问题,须立即通过巡河软件拍照、定位、简要描述,并按照水污染、水域岸线管理、水环境破坏等类别上报。系统将自动生成,并按照“发现—上报—派遣—处置—核查—销号”的闭环流程进行流转与督办。
四、创新多元化考核评价机制
优化考核方式,建立以实地实效和群众评价为核心的综合考评体系。取消形式化、过度留痕化指标,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构成如下:
实地抽查与系统核查 (60%):由镇考核小组结合巡河软件的轨迹覆盖率、问题发现率、上报及时率等数据进行实地验证和系统后台核查。
群众满意度评价 (20%):每季度通过线下走访、投诉举报处理反馈评价等方式,收集群众对责任河道水质、岸线环境、问题处理效率的满意度。
履职交叉互评 (20%):每季度末,组织相邻村的村级河长进行交叉检查与匿名互评,重点评价对方责任河道的日常管护成效与问题整改情况。
五、强化考核结果刚性运用
建立考核结果与干部履职评价、岗位调整直接挂钩的机制。
1. 结果分级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70分以下)三个等次。
2. 奖惩措施
激励先进,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河长及表现突出的网格保洁员,在全镇通报表扬;鞭策后进,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镇级总河长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严肃问责,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由镇党委研究,予以岗位调整。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督促落实,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 营造治水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河长责任、考核结果和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河长制的知晓度与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道保护的良好氛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信息公开选项:此件公开发布
金铃镇基层治理综合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