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686E/2024-00017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河嘴乡 [ 发文字号 ] 河府发〔2024〕76号
[ 标 题 ] 河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8-12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河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科室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农发〔2024146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了《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嘴乡人民政府

                 2024812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

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8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85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农发〔2024146精神,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结合我乡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整治,推进重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行规范,监督管理有序有效。

、整治重点

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和第二批主题教育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做好工作衔接,对已排查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继续抓好整改;对再排查发现的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一)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问题。着力整治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排查全县清产核资中不细不实、台账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治集体资产资源权属不明晰、台账底数不准确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主体责任不明晰移交手续不齐全、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排查侵占挪用集体地票资金以及农村集体资产未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的行为。

(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财务未分离、账套未分设,违背群众意愿强制代管集体账目、集体经济组织代账不规范等问题。整治违规出借、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纠正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着力整治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治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信息不公开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选择性公开等问题。

(三)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整治对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进行清理整改,重点纠正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或签订不完全合同)签订超长期、超低价合同以及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四)农村集体债务问题。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五)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整治违规发包村级工程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项目程序不合规项目资料不齐全、项目验收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重点整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着力整治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未开展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未开展专项审计以及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等问题。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问题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提请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制度、未依法制定章程和章程不规范未依法依规立集体“三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以及集体“三会”未实际发挥作用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治未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存在独断专行“一言堂”、权力运行不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和行使不充分问题。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机制不完善、未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动态更新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问题”“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整治农村集体债务问题”“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问题”等相关问题整改治理工作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下设办公室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推进,由曾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传富同志负责日常业务。

加快“三资”监管平台应用。有效规范运行“渝农经管”数智系统,2024810日前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数据导入工作,全面使用“渝农经管”进行会计核算。

深入排查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漏洞。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梳理,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等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集体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财务公开、预算决算等财务制度。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完善“强村公司”运营方式。

)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工作。提前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普法宣传、解读、落实等准备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对标落实农业农村部即将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权量化办法等配套政策,以及即将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推动落实11345”管理机制,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一是从合法性、合规性、实效性等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和修改完善。二是用好“渝农经管”数智系统,从“管好+盘活+赋能+增收”全过程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营,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三是切实发挥集体“三会”作用。四是有效保障集体成员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五是重点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财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农村集体债务、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水平。

)强化问题整改,加强督查指导各村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梳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和突出总理拉网式开展问题梳理和自查逐村建立问题清单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采取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线索移交等方式推动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乡级相关科室深入各村开展实地导,防止出现整治工作走过场、问题整治不力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曾豪常务组长,各村驻村领导任副组长,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干部各村支部书记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曾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传富同志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二)加强部门工作协同。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协同机制,上下贯通共同推动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委及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等机制,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加强工作调度,实行通报制工作专班将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查阅、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推进整治工作,通报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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