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嘴乡2024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 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河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嘴乡2024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
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乡属各单位:
现将《河嘴乡2024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嘴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嘴乡2024年度安全生产与
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促进我乡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主要任务
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处罚,提高安全生产事前、事中监管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监督检查人员及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2024年监督检查人员共计12人(谭俊豪、周振华、巫毅、冉洪良、王传富、冉照、王尚、郭百丰、朱治伟、杨驹、马艳兰、冉青青)。
(二)2024年总法定工作日:3012天。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1天/人×12人)(注: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6天;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8天法定假日)。
(三)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工作日(384天):总法定工作日(301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80天)-非行政执法工作日(2448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80天,包括:
1.协助县级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初查、转报备案等共计12天。
2.配合县、乡其他部门执法行动共计12 天×12人=144天。(以每月1次为基础计算)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跟踪监管和督促整改共计12 天。
4.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2天。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2448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432天(3天/月人×12月×12人)。
2.检查指导各村安全管理工作共计144天(1天/月人×12月×12人)。
3.参加党群及工会活动等共计144天(1天/月人×12月×12人)。
4.病假、事假、年休假共计144天.(每年12天/人×12人)。
5.驻村走访工作432日(3天/月人×12月×12人)。
6.有关报告、材料撰写、文件制发、制度制定,各类报表、资料、情况收集整理编制报送等共计576天(4天/月人×12月×12人)。
7.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工作日144天(1天/月人×12月×12人)。
8.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共计432天(3天/月人×12月×12人)。
五、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的要求,分工负责、统一协作,构建全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综合执法岗。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全乡有关岗位(单位)、各村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乡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全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对道路交通、消防开展委托执法。
(二)综合事务岗。负责乡机关内部办公楼设施、消防、防雷、用电、用气、公务车辆、职工宿舍和机关食堂的安全监管。
(三)经济发展岗。负责工贸企业、用电、燃气、油气、通讯、金融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四)规划环保岗。负责建筑施工、市政设施、国土房管、地质灾害、农房、农村公路、生态环保、污水处理设施、洗车停车场所、垃圾收运车辆等领域安全检查。
(五)农业农村岗。负责农机、沼气、种子农药、农用车、水利设施、防汛抗旱、山坪塘、水库、河流、农业在建工程、专业合作社、畜禽、辣椒厂、商贸林业、森林防火等领域安全监管。
(六)民政和社会事务岗。负责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医院、村卫生室等场所安全检查。
(七)基层党建岗。负责宗教、文物旅游、文化娱乐等场所安全监管。
五、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自然灾害防治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举措,各负有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岗位要认真按照年度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并佩戴执法证件;开展检查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要求企业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责令整改书,整改到期及时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制作复查意见书;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登记建档并移送责任部门处理。
(三)统筹协调,确保计划落实。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
1.河嘴乡综合执法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2.河嘴乡农业农村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3.河嘴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4.河嘴乡规划环保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5.河嘴乡经济发展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6.河嘴乡基层党建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7.河嘴乡综合事务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1
河嘴乡综合执法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监督检查类别及单位 |
检查频次 |
责任岗位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
1 |
道路交通 |
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2个 |
每月12天 |
综合执法岗 |
邓良余 |
谭俊豪、周振华 |
2 |
烟花爆竹 |
6家烟花爆竹零售店 |
每月1次 |
综合执法岗 |
邓良余 |
谭俊豪、周振华 |
3 |
食品安全 |
河嘴乡小学、芭蕉小学校食堂 |
每月1次(寒暑假除外) |
综合执法岗 |
邓良余 |
巫毅 |
4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每月随机抽查2家 |
综合执法岗 |
邓良余 |
巫毅 | |
5 |
消防安全 |
5家重点单位场所(河嘴小学、芭蕉小学、河嘴卫生院、银杏堂寺庙、谭氏民居) |
每季度1次 |
综合执法岗 |
邓良余 |
周振华 |
附件2
河嘴乡乡农业农村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检查行业领域对象 |
检查频次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1 |
森林防火安全 |
每月1次 |
农业农村岗 |
梁祖柏 |
冉洪良 |
2 |
防汛抗旱、水利领域安全(含塘、库、堰) |
每月1次 |
农业农村岗 |
周伍 |
冉照 |
3 |
快递、邮政、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 |
每月1次 |
农业农村岗 |
周伍 |
冉照 |
4 |
商贸服务业(包括但不限于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限额以下商贸企业等安全 |
每月1次 |
农业农村岗 |
周伍 |
冉照 |
5 |
沼气、农业、种植业、农机、渔业、农药等安全 |
每月1次 |
农业农村岗 |
曾豪 |
王尚 |
6 |
畜牧业、兽药、饲料等安全 |
每月1次 |
农业农村岗 |
曾豪 |
王传富 |
附件3
河嘴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检查行业领域对象 |
检查频次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1 |
河嘴乡小学 |
每季度2次 |
民政和社会事务岗 |
梁祖柏 |
郭百丰 |
2 |
芭蕉小学 |
每季度2次 |
民政和社会事务岗 |
梁祖柏 |
郭百丰 |
3 |
河嘴乡卫生院 |
每季度2次 |
民政和社会事务岗 |
梁祖柏 |
郭百丰 |
4 |
富民村卫生室 |
每季度1次 |
民政和社会事务岗 |
梁祖柏 |
郭百丰 |
5 |
同心村卫生室 |
每季度1次 |
民政和社会事务岗 |
梁祖柏 |
郭百丰 |
6 |
旗峰村卫生室 |
每季度1次 |
民政和社会事务岗 |
梁祖柏 |
郭百丰 |
7 |
双风村卫生室 |
每季度1次 |
民政和社会事务岗 |
梁祖柏 |
郭百丰 |
8 |
长沟村卫生室 |
每季度1次 |
民政和社会事务岗 |
梁祖柏 |
郭百丰 |
9 |
银杏堂村卫生室 |
每季度1次 |
民政和社会事务岗 |
梁祖柏 |
郭百丰 |
10 |
联盟村卫生室 |
每季度1次 |
民政和社会事务岗 |
梁祖柏 |
郭百丰 |
11 |
体育活动场所、公共体育设施 |
每季度1次 |
民政和社会事务岗 |
梁祖柏 |
郭百丰 |
附件4
河嘴乡规划环保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检查行业领域对象 |
检查频次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1 |
地质灾害点安全监管(4个地质灾害点) |
每周至少检查1个 |
规划环保岗 |
颜树林 |
朱治伟 |
2 |
建设施工安全 |
每月1次 |
规划环保岗 |
颜树林 |
朱治伟、杨驹 |
3 |
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化粪池、市政设施、垃圾清运车辆等安全 |
每季度1次(重大节假日相应增加) |
规划环保岗 |
颜树林 |
杨驹 |
4 |
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安全 |
每月1次 |
规划环保岗 |
颜树林 |
朱治伟 |
5 |
在建工程项目 |
每月1次 |
规划环保岗 |
颜树林 |
杨驹、朱治伟 |
6 |
道路隐患排查 |
每月1次 |
规划环保岗 |
颜树林 |
杨驹 |
附件5
河嘴乡经济发展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检查行业领域对象 |
检查频次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1 |
规模以下企业 |
每月1次 |
经济发展岗 |
周伍 |
冉洪良 |
2 |
燃气使用单位 |
每月1次 |
经济发展岗 |
周伍 |
冉洪良 |
附件6
河嘴乡基层党建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检查行业领域对象 |
检查频次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1 |
银杏堂寺庙 |
每月1次 |
基层党建岗 |
颜树林 |
马艳兰 |
2 |
谭氏民居 |
每月1次 |
基层党建岗 |
颜树林 |
马艳兰 |
3 |
棋牌室等娱乐场所 |
每季度1次 |
基层党建岗 |
颜树林 |
马艳兰 |
附件7
河嘴乡乡综合事务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检测行业领域对象 |
检查频次 |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1 |
机关内部办公楼设施、消防、防雷、用电、用气、职工宿舍、公务车辆安全 |
每月1次 |
综合事务岗 |
刘淑蓉 |
冉青青 |
2 |
机关食堂安全 |
每月1次 |
综合事务岗 |
刘淑蓉 |
冉青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