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686E/2024-00002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河嘴乡 [ 发文字号 ] 石委编委发〔2019〕101号
[ 标 题 ] 机构职能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机构职能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嘴乡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石委编委发〔2019〕101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嘴乡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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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嘴乡

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和市委编办《关于同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关于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复函》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事机构

设置党政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卫生健康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8个综合办事机构。

乡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二)事业单位

设置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5个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在河嘴乡小学校加挂河嘴乡教育管理中心牌子。

二、职能职责

(一)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承担文秘、公文处理、会务、接待、政务值班等职责;承担综合协调、规范性文件审查、督查督办、信息、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等职责;承担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政府大楼1楼101;联系电话:023-73351001)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律监察、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武装、群团、新时代文明实践等职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政府大楼1楼106;联系电话:023-73351001)

3经济发展办公室 (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内部审计等职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政府侧楼102;联系电话:023-73351070)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区管理等职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办事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3-73351079)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承担村乡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及管护、集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办事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3-73351079)

6.财政办公室主要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职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政府侧楼103;联系电话:023-73351121)

7.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消防安全管理、森林防火、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属地管理(含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政府大楼1楼103;联系电话:023-73351011)

8.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承担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政府大楼1楼102;联系电话:023-73351120)

(二)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

宗旨:为农业农村工作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技术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2)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及资源环境保护工作。

(3)承担水利水保、水利工程、防汛抗旱、供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利科技推广工作。

(4)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引导畜牧产业发展等工作。

(5)承担动物疫病防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圈舍消毒、参与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及扑灭等工作。

(6)承担植物有害生物巡查、发现报告和协助除治等工作。

(7)承担水产和渔业服务工作。

(8)承担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

(9)承担农村能源建设服务、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防控服务工作。

(10)指导服务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11)承担扶贫开发技术服务工作。

(12)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办事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3-73351079)

2.文化服务中心

宗旨:为文化、宣传、体育等工作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乡村旅游、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等方面工作,指导各村(居)开展文体活动。

(2)承担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4)承担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服务工作。

(5)承担综合文化场地的开放和服务工作。

(6)承担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等工作。

(7)承担乡村旅游服务工作。

(8)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办事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3-73351079)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宗旨: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2)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服务工作。

(3)承担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4)承担辖区内劳动保障咨询、调解和维权工作。

(5)承担辖区内退休人员、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6)负责村(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和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工作。

(7)参与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督促检查工作。

(8)逐步开展面向农村社会缺乏供养保障的其他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服务。

(9)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办事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3-73351079)

    4.退役军人服务站

    宗旨: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保障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及优抚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2)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联络接待、来信来访等工作。

(3)协助开展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等工作。

(4)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法律服务及相关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5)配合开展军属、烈属、伤病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6)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困难帮扶等工作。

(7)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政府大楼1楼102;联系电话:023-73351120)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依法执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主要职责任务: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2)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3)承担市县授权或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4)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除法律法规授权外,市政府授权及县级相关部门委托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权以正式授权或委托为准。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址:河嘴乡中梁街15号政府大楼1楼102;联系电话:023-73351120)

三、人员编制

(一)机关

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党政领导职数按县委有关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文件规定执行;室主任职数7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兼任)。

(二)所属事业单位

核定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共17名。其中,农业服务中心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文化服务中心1名,设主任1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4名,设主任1名;退役军人服务站2名,设主任1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名,设大队长1名。

四、附则

本方案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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