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畅通公开途径、注重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公开领域,等一系列措施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党政办、宣传办、组织办等科室主要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镇纪委主要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监察。
(二)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宣传到位。结合我镇机关作风建设,加大镇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同时,利用政府公众信息网站、镇、村(社区)党务村务公示栏等形式公开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分类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座谈会,分析点评存在的问题,典型引路和通报督促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坚持常态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梳理和汇总,细化主动公开的范围,保证更新及时有效。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职能部门信息的公开。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同时,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与其他政府工作的社会监督相结合,积极探索实践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4条。其中,概况类19条,计划总结类13条,政策法规类415条,工作动态类508条,人事管理类12条,财政类46条,审批服务类31条。
(一)主要公开的内容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C级D级危房改造、贫困户脱贫、优抚、低保、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医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镇重大政务活动、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地方和部门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等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大力推进财政项目资金、部门预决算公开,不断提高预算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政府集中采购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审计情况以及民生工程资金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财政拨付、使用、监管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依托网站平台。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及石柱手机报,可以查阅全镇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载办事表格。同时,还可以浏览政府公示公告等。
2.镇公共服务中心。在镇公共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和公告栏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镇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
3.新闻媒体和党务、政务公示栏。通过报刊、镇、村党务政务公示栏和广播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镇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镇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统筹联动不够,资源尚未形成合力,影响了公开效能;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以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逐步实现与网站内容一一对应,动态更新。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