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 通 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
通 知
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持续巩固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根据市住建委《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6〕3号),结合有关乡镇(街道)摸排申报情况,现将2026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任务
本次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计划41户,其中C级17户、D级16户、无房户8户(详见附件)。
二、标准执行
按现有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督促农户尽快开工,同步完善资料、做好六到场等相关工作。确保2026年4月底前全部开工、10月底前全部竣工。要指导农户做好选址工作,凡有切坡的要先治理再建房,确保房屋居住安全。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动态监测。各乡镇(街道)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农村农房安全动态监测,对符合改造条件的第一时间纳入改造,确保人不住危房。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指导,落实专人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尤其要做好“六到场”并留存佐证资料(主要包括六到场检查照片及检查表册等),同步更新维护好渝悦农房智管系统(农房施工动态监管——在建农房数据补录——施工过程六到场)。同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旧工作。
(三)规范改造档案资料。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收集完善,规范整理农户一户一档资料。包含:农户基础信息资料(最新的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低收入群体身份证明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村(社区)评议记录结果公示,乡镇审核结果公示、农村危房改造审批、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材料、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改造设计图、施工合同、农村住房新建(改建、扩建)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重庆市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备案、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开工前中后的照片、村镇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接受县级验收审查。同步录入完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四)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禁资金截留挪用,严禁向农户收取建设质量安全保证金,严格执行资金补助标准,资金拨付实行“一卡通”,直接将专项补助资金兑现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附件:石柱县2026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分解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