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22年,全县遭受洪涝、干旱、雪灾、风雹、地质等自然灾害18起造成140015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24601.72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2198.93万元。为确保我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所需,根据渝财环〔2022〕81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此款系中央财政专项救灾资金,用于对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

二、拨付方式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直接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精准救助,重点倾斜倒房重建户、受灾脱贫户、因灾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不得平均分配。

(二)精准发放。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上报的需救助人员名单进行分配救助资金,并认真填写《石柱县2022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要确保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与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数据保持一致,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兑现。

(三)明确时间。石柱县2022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 2023年1月11日16时前报送县应急管理局救灾保障科(联系人:杨家平,联系电话:13896466696,同时报送电子版;《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人口一览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2月6日15时前报送县应急管理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石柱县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111

附件:

石柱县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名称

救助资金(万元)

备注

1

大歇镇

19


2

枫木镇

12


3

河嘴乡

12


4

黄鹤镇

19


5

黄水镇

5


6

金铃乡

11


7

金竹乡

5


8

冷水镇

11


9

黎场乡

22


10

临溪镇

15


11

六塘乡

23


12

龙沙镇

24


13

龙潭乡

11


14

马武镇

15


15

南宾街道

27


16

桥头镇

17


17

三河镇

26


18

三星乡

17


19

三益乡

15


20

沙子镇

23


21

石家乡

11


22

万安街道

25


23

万朝镇

24


24

王场镇

28


25

王家乡

18


26

西沱镇

22


27

洗新乡

22


28

下路街道

24


29

新乐乡

14


30

沿溪镇

24


31

鱼池镇

21


32

悦崃镇

19


33

中益乡

13



小计

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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