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2)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3)承担市县授权或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4)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除法律法规授权外,市政府授权及县级相关部门委托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权以正式授权或委托为准。
(二)机构设置
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个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0.07万元,支出总计40.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缩减人员经费,减少三公经费开支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缩减人员经费,减少三公经费开支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缩减人员经费,减少三公经费开支等。其中:基本支出40.07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度收入和支出数一致,因此年末结转结余情况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0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1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缩减人员经费,减少三公经费开支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缩减人员经费,减少三公经费开支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万元,增长8.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关待遇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缩减人员经费,减少三公经费开支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万元,增长8.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关待遇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度收入和支出数一致,因此年末结转结余情况0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6万元,占83.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万元,增长9.55%,主要原因是农林水利、市政管理、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等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7万元,占8.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标。
(3)卫生健康支出1.75万元,占4.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标。
(4)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占4.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缩减人员经费,减少三公经费开支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已在枫木镇政府本级决算,故本级事业单位决算中无该经费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已在枫木镇政府本级决算,故本二级事业单位决算中无该经费数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枫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无相关经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9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