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40058/2023-0002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枫木镇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3-10-19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保障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及优抚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2)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联络接待、来信来访等工作。

3)协助开展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等工作。

4)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法律服务及相关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5)配合开展军属、烈属、伤病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6)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困难帮扶等工作。

7)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1个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4.72万元,支出总计24.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枫木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往年度账务均由机关本级合并做账,2022年开始独立分账核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枫木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往年度账务均由机关本级合并做账,2022年开始独立分账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4.7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4.7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枫木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往年度账务均由机关本级合并做账,2022年开始独立分账核算。其中:基本支出24.72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度收入和支出数一致,因此年末结转结余情况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7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枫木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往年度账务均由机关本级合并做账,2022年开始独立分账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枫木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往年度账务均由机关本级合并做账,2022年开始独立分账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3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及工资的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枫木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往年度账务均由机关本级合并做账,2022年开始独立分账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3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及工资的调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度收入和支出数一致,因此年末结转结余情况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15万元,占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3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及工资的调标,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标

2)卫生健康支出0.81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标

3)住房保障支出0.76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枫木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往年度账务均由机关本级合并做账,2022年开始独立分账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枫木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往年度账务均由机关本级合并做账,2022年开始独立分账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已在枫木镇政府本级决算,故本二级事业单位决算中无该经费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已在枫木镇政府本级决算,故本二级事业单位决算中无该经费数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枫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无相关经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339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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