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40058/2021-00018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枫木镇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7号)的相关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负责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法治政府的建设。现对照县政府160号文件,将我镇法治建设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回头看”

一是我镇认真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二是对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由食药办牵头,安监办,社会事务办参与的对全镇食品、药品开展全面的专项检查,共检查了8个经营药品的医疗点、15家经营食品的副食店、6家餐馆,未发现过期、霉烂、三无食品,药品进货渠道正规,没发现有禁用药品;三是对全镇6个项目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排查,对双河漂流项目工程中,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进行了有效地协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1、大力推行清单制度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在全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政府各办公室,张贴告知承诺书,简化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全力清理事业单位、协会收费情况,时常开展收费的督察和检查,设立乱收费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

2、加强市监管

建立市场管理队伍,整合药检、食品、工商所等部门参与,加大市场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3、优化公共服务

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办事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民政、社保、乡建、国土、农服中心等服务事项100%的实现“一窗”分类服务受理。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加强河长制的巡查,杜绝河流污染,对沿河道的1户家禽养殖场通过做工作,现已依法地关闭,保护原生生态,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全面实行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

三、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1.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规范性文件起草要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的协商作用,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建立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按要求,实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明确主体清单、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类别,严控发文数量,严禁越权发文。

3.推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一般性规范性文件由分管领导起草把关,报主要领导审核后,再上传下达,如果是重要规范性文件,还要传政府的法律顾问(律师)审核通过后才可发文。

四、完善体制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政府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通过民意调查,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报同本级人大审核备案。

五、加强执法监督协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严格执法程序,不滥用权力执法,不超越权力执法,不违法执法,严守行政执法权限,完善了执法的协调机制。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保障

执法人员实行持上岗,我镇共有7名执法人员全有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引导文明执法,严格监法,执法人员自觉接受全镇人民和镇纪委监督;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3.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和保障

落实工作责任制,时常开展风险排查、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研判机制,严格社区矫正执法,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活动状态,做到每月到镇司法所报到一次,及早地教育转化他们。

六、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

自觉执行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处理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今年我镇共接受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都派出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2.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政府各科室及下辖7个村委每月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每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机制,镇政府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小组,下辖各村也相应地成立民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全镇共排查出62件矛盾纠纷,已调处化解62件,化解率达100%。并化解了历年疑难矛盾纠纷1件。

2.加强行政出庭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今年涉及我镇场镇搬迁安置有5起行政出庭应诉事件,每件都是行政负责人出庭。截至目前,分别有1起事件被市第四中院和县人民法院撤销,要求我镇重新调查处理,我镇正在调查取证中。今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事件。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到目前为止,在全镇范围内共集中开展了11 次法律服务宣传(安全消防法律知识宣传3次,禁毒宣传2次,铁跌护路法律知识宣传1次,计生法规宣传1次,普法宣传3次,民法典宣传1次)。8月10日邀请法律顾问(律师)深入老信访户开展一次法律知识教育,对信访人进行一次心理梳导。在本镇昌坪村建立健全了“和美”工作室,其余6个村分别花了2万元进行“贵和工作室”的标准化建设。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上缴,有效地推进了乡村基层社会治理。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全体干部职工都带头学习,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如重庆干部网络学习,学习强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行政能力。

以上法治政府建设的完成情况虽然离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只要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我镇广大干部职工精诚团结,不懈努力下,到2021年一定基本如期实现法治政府的建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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