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大歇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大歇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
宗旨:为农业农村工作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技术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2)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及资源环境保护工作。
(3)承担水利水保、水利工程、防汛抗旱、供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利科技推广工作。
(4)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引导畜牧产业发展等工作。
(5)承担动物疫病防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圈舍消毒、参与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及扑灭等工作。
(6)承担植物有害生物巡查、发现报告和协助除治等工作。
(7)承担水产和渔业服务工作。
(8)承担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
(9)承担农村能源建设服务、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防控服务工作。
(10)指导服务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11)承担扶贫开发技术服务工作。
(12)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核定大歇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共1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9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36.51万元,主要是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6.5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9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52万元,农林水支出15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6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6.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6.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18万元,比2022年增加3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8万元,比2022年增加36.5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等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大歇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只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无项目支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均在本级开支,二级单位无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为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因此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