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责,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4)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大歇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委编委《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歇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石委编委发〔2019〕94号)文件规定设置行政机构1个,设置事业机构5个(大歇镇农业服务中心、大歇镇文化服务中心、大歇镇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所、大歇镇综合执法大队、大歇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我镇2019年单位定编4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2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5.85万元,上年结转41.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32.53万元,主要是交通项目及行政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及绩效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2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3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10万元,农林水支出600.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7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32.53万元,主要是交通项目及行政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及绩效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7.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7.61万元,比2021年1860.14万元减少53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19万元,比2021年1064.01万元减少245.82万元,主要原因目标绩效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9.43万元,比2021年796.13万元减少28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235.65万元减少235.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4.76万元,比2021年14.78万元减少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27万元,比2021年5.89万元减少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9万元,比2021年8.8
万元增加2.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垃圾清运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7.82万元,比上年181.34.万元减少23.5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27.6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马炳联系方式:023-8150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