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歇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石委法〔2020〕1号)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2020〕113号)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了我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政法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及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镇政府年初积极召开了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根据2020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制定了《大歇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是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工作保障。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明确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围绕职能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不同步的顽疾,把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作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清晰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克服“准入不准营”的现象。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并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加强全镇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安全保障和运营管理。
(三)推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按上级要求及时清理和废止。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对全镇所有科室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5次,及时查漏补缺。
(四)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有效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南宾法律事务所向大文签订了2020年法律顾问合同,保证了全镇行政事务的合法规范。四是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民生工程及政府工作动态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公布。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通过政务公开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推动事后公示。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截至目前,我镇购置了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4部、对讲机6台,分配给镇应急办,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实施案审制度以来,我镇共处理行政执法案件60余起,涉案金额40000余元,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预警及化解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支持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各村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年摸排矛盾纠纷30余起,根据摸排的数据及时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切实提高对问题的预知、研判、预防和处理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坚持疏导情绪、察访实情、议事论理、调解兑现“疏、察、议、调”四字工作法,通过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等方式,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成功率达98%,无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二是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大力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成立大歇镇“贵和”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镇建立“贵和”工作室3个,建立健全“贵和”调解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范围,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支持,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三是认真组织法治宣传学习活动,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会议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先后组织镇、村干部对法律法规制度和重要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同时联合镇属各科室利用场镇赶集日在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对环保、国土、信访条例、反邪教、禁种铲毒、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提高法治宣传、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通过现场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拓宽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深入落实乡村民主法治化。一是加强乡村普法宣传。针对农村实际,重点筛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教育。发挥村村通广播、LED显示屏、法治宣传栏、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作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二是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农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三是加强法律服务质量。优化农村法律服务,逐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的主动化、制度化、多元化,增加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数量,提高法律服务效率,畅通农村的司法渠道,降低农民诉讼成本,提高农民对法律的运用,增加对农民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三)深入实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加强我镇综治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各村“贵和”工作室的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效衔接。二是建立健全镇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信访部门建立信访与诉讼、非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有机衔接制度,建立与司法机关告审立案相衔接的快速工作平台,将合理的信访诉求,导入法定途径,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四)坚持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信访苗头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健全乡村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坚持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信访苗头隐患排查制度;民事纠纷和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的长效机制,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和时限,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