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在桥头湖上 廖禾 摄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一次全国文代会的讲话精神,“从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以新的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用摄影的形式表现石柱县乡村的生产之美、生态之美、生活之美、人文之美,展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的新成就、新进展、新风貌,助力石柱县乡村振兴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市委宣传部帮扶集团驻桥头镇工作队、石柱县文联
承办单位:石柱县桥头镇人民政府、石柱县三河镇人民政府、石柱县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数量
拟征集入选作品100幅(组)(入选作品数量视投稿作品质量有所调整),将编印《发现石柱乡村之美》画册,入选作者无稿酬,获荣誉证书一个,画册一本。入选作品均可按照重庆市摄影家协会规定享受积分。
四、征稿内容:
围绕“乡村振兴”这一主题,以石柱县桥头镇、三河镇万寿寨村为主,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方面展现新时代背景下石柱县的乡村振兴工作。重点拍摄桥头镇:野鹤村翠红李基地,马鹿村梨家湾,田畈村梨园;三河镇万寿寨村:男女石柱,牛栏坪居民点等。
五、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止(以邮件时间为准)。
六、征稿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石柱县境内,凸显石柱乡村独有的文化特性、人文和自然景观。
2.投稿作品作者应独立实名签署,不得多人共同创作。
3.投稿作品以2021年以来创作的新作品为主,单幅、组照均可,黑白、彩色不限,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建议采用RAW格式拍摄。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或接片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投稿作品统一处理为长边1024的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电子文件名称格式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组照请放入文件夹中,按顺序编号。
5.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入选作品数据文件,投稿者请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不低于5MB(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或所提供文件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侵犯他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展览、出版画册、户外广告、媒体发表等。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投稿地址
1.邮箱:846373732@qq.com
2.电话:67725531
3.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104室(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梧桐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