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征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编制工作需要,现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若对《规划》有建议的,可在7月2日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书面意见反馈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河北街1号214办公室;电子邮件反馈:491337174@qq.com;联系电话:7333907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
目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应急管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对于进一步筑牢全市安全发展基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落实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整合县政府应急办、民政、林业、水利、煤管、国土等原来12个部门有关防灾减灾救灾职能职责,组建县应急管理局,各级各部门明确应急管理内设责任机构,全县33个乡镇(街道)设置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建成县、乡镇(街道)二级行政管理体系。调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减灾委员会,成立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5个专项指挥部,建立了“两委、一总、八办、五指”组织指挥体系,形成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上下联动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格局。
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启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化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有效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控,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本面,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全县客运企业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全覆盖,推动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开展“建筑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打造“智慧工地”。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个环节的检查和管理。关闭全县所有煤矿,重点深化工贸行业企业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专项治理。对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持续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创建活动。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十三五”时期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0起,下降28.57%,死亡人数74人,下降37.81%;发生较大事故减少1起,下降50%;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
3.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增强。基本建成涵盖气象、水旱、地震、地质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网络,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显著提高。及时开展应急救助,积极实施倒房恢复重建,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共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村(社区)1个、国家地震安全示范村(社区)2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村(社区)2个。统筹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共建成避难场所103个。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系列应急演练活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县受灾31万人,因灾死亡5人,紧急转移安置1.156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5.413千公顷,倒塌房屋2091间,直接经济损失8.03亿元,全县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为。
4.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出台《关于加强全县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的通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30人的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优化重组40人的县森林防灭火支队,完善了三河、黄水、西沱、下路等4个重点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民兵综合应急分队),实现“三位一体”功能。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实战实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以及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多部门联合大型应急演练,探索与利川市建立了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出台《石柱县应急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加强全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新修建了占地为5000平方米的应急物资库,整合了防汛抗旱、矿山救援、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的各类救援物资及设施设备,购置配齐应急装备,补充乡镇(街道)救援物资装备,完善应急物资紧急运输机制,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1.安全生产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全县矿山、建设施工等高危行业比重大,落后工艺、技术、装备依然存在。道路交通基础薄弱,事故总量仍较大。全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安全风险日益增多。一些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广泛应用,新业态不断涌现,生产、经营、建设和社会性活动的规模不断扩大,风险隐患叠加交织,一些生产安全事故由传统高危行业(领域)转向其他行业(领域),监管难度加大。工矿商贸企业普遍规模小,经济效益不高,导致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一些企业安全意识不强,责任意识淡薄,轻安全、重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双重预防机制未真正建立并落实。大多数一线生产人员来自于农村剩余劳动力,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个人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加之企业培训教育不到位,导致各类一线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2.自然灾害防控任务依然艰巨。我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以丘陵、低山为主,地形封闭,暴雨、冰冻等气象灾害有较强的突发性、异常性和不可预见性。境内大中小河流纵横交织,洪水集聚流速快,加之山区河流坡陡流急,突发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足,现有水库等设施滞洪、缓洪能力不足,防洪任务重大艰巨。森林风险防控基础还比较薄弱,火灾风险隐患突出。地质灾害威胁点数量多,异地搬迁及灾害防控工作难度大。旱灾频发,地震灾害不可忽视,植物有害生物灾害和外来生物入侵风险较大。城镇高风险、农村低设防的状况不容乐观,县城、中心集镇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较弱,部分建筑达不到设防标准,农村建筑质量标准普遍不高,抵御灾害能力仍显薄弱,不少农村人口因灾致贫或因灾返贫、重复受灾等问题不容乐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及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自然灾害风险研判专业技术力量有限,灾害因素及风险点基础资料掌握及研判分析不够精准深入。基层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薄弱,基层人员的相关理论知识严重缺乏,专业技能水平低下,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及必要的经费保障。
3.综合应急置处力量亟需强化。全县应急救援力量比较薄弱,及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应急救援队伍与消防救援队伍的分工合作有待加强、地方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缺乏平时预防服务、战时统筹组织的综合应急力量,不适应应急体制改革发展需要,尚未实现“大应急、全灾种、综合性”救援功能转变。装备保障、科技支撑等能力建设比较滞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保障的科学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不高。基层应急管理力量薄弱,任务重、压力大,监管责任边界不够清晰,问责追责多,表彰奖励少,造成基层监管岗位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突出,人员流动大,队伍不稳定,专业水平不高,混编混岗较为普遍。专家队伍的建设和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水平和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虚设,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没打通。
4.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短板。应急部门“大部制”改革后,仍处于体系转换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之间、应急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的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职能有交叉,乡镇(街道)、村(居)、管护单位综合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大应急、大安全、大联动”的管理理念亟待加强,区域、部门、军地、政企应急联动机制尚待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体系重构滞后,“统和分”、“防和救”、“行政管理与专业指挥”等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全社会关注、参与应急管理及自然灾害防治机制不够完善,应急产业、灾害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亟待加强。
1.党委政府重视为应急管理发展提供保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底线思维论”、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思想、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理论体系,为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的战略部署,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县域治理现代化建设重要内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团结协作,齐抓共管,为深入推进我县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全面深化改革为应急管理发展注入动力。“十四五”时期将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全县康养经济发展持续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科技水平稳步提升,物资储备不断丰富,为应急管理注入了新动力。
3.人民群众安全需要为应急事业提出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平安中国建设、安全城市创建持续推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对应急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逐步提升,为应急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及亲临石柱视察时做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落实国家和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和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应对处置各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具有石柱特色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格局,为推进石柱绿色康养发展筑牢安全底板。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把握灾害形成和发生演变的机理和规律,强化源头管控,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依法履职依法治理机制,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加快先进高端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大先进适用装备的配备力度,推进数字赋能,努力实现精准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统筹资源、共建共治。统筹发挥各地方、各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组织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应急管理管理格局,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共治格局。
到2025年,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风险防控、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综合保障、社会协同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坚决防控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职能划分、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应急管理法制体系更加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装备达标率100%,县综合行政执法装备达标率80%。
——风险防控更加精准。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坚决防控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持续下降。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0%以上。
——应急救援更加高效。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健康有序发展。应急指挥、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到2025年,县、乡镇(街道)二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成率达100%,社区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100%。
——资源配置更加有力。科技支撑、人才保障、信息技术、产业资源更加有力,应急管理科技创新理论研究取得新突破,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初现规模,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更加到位,全民安全素养显著提升。
——应急保障更加有力。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市场机制作用有效发挥,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75%;成功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核心指标
序号 |
指标内容 |
预期值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5% |
2 |
5年累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0 |
3 |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2% |
4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的比例 |
≤1% |
5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1 |
6 |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15000人 |
优化基层管理机构。健全乡镇(街道)应急救援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改善装备配备条件。明确村居(社区)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专(兼)职人员,强化村居(社区)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整合基层网格员资源,明确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社区应急服务站。
优化行政执法机构。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组建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优化厘清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开展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统一执法装备、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用车配备,完善现场执法、远程监察、事故调查的工作条件,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优化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完善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县应急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事故灾害救援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县应急委、安委会、减灾委“三委”,安全生产领域8个专项办公室,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4个专项指挥部的职能,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应急指挥“1+X”组织架构,完善工作规则,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责和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等职能,明晰战时各部门统筹指挥边界职责。
强化战时力量统筹机制。优化完善县、乡镇(街道)两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分类响应工作制度,细化明确灾害事故响应主体、职责任务、响应时间、联动方式等,进一步强化应急部门战时统筹调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建立战时对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水域、危化、矿山等救援力量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工作机制。
健全应急管理协同机制。建立县、乡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定期组织应急议事协调会议机制。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专业优势,建立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灾情报送、会商研判、预警发布、物资共享、联合处置等联动协同机制。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跨区域、跨流域协同机制,强化事故灾害信息和应急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建共享。完善军地间信息通报制度,提升军地应急救援协助水平。
规范现场指挥决策机制。推进现场指挥部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落实现场技术指挥官制度,制定现场指挥决策规范,提高现场处置统筹协调和指挥保障能力。
落实应急法规规章。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应急管理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应急管理规章,采用和遵循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应急管理标准,加强事故总结与建立评估标准,为应急工作深入开展提供规范化的制度保障。
营造依法执法环境。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防止不合法不合理执法现象。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执法效果评估和重大案件复核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推进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效果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严格追责问责制度。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完善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制度,加大对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预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和灾害调查评估公开通报制度,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定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严格目标考核,推动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居。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和自然灾害风险报告奖励制度。探索出台基层应急管理人员人文关怀、表彰奖励对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政策。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深入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机制,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责任人同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职责、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指导职责。健全“三个必须”落实机制,压实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压实全县各级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气象、地震等部门的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职责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抢险救援职能职责。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权力及责任清单,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进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建设。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强化风险评估。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到城乡规划、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在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行全过程实行风险管理。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推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完善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企业和区域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风险管控责任。
严格安全准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防已关闭的小矿山、小危化、小冶金等企业违法复工复产。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开展风险普查。开展地震、地质、气象、洪旱、森林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县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修订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
提高动态监测能力。优化完善地震、地质、气象、洪旱、森林防火等领域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网站点布局,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第三方服务的安全风险监测防控机制,实现风险精准化管控治理。
提高预报预警能力。推动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公安、工信、住建、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县级涉灾部门制定相关灾害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健全事故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提高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覆盖率达100%,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2%,中小河流短期水文预报准确率达85%,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40分钟,24小时晴雨和暴雨预报准确率分别提高3%以上。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里,新建公路要同时完成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座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改造普通公路危旧桥隧**座,治理普通公路地质灾害**处。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83.44万平方米。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同步改造消防设施,实现全县范围的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98%,市政消火栓与城市新(改)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持续推进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建立应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管理系统。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系统布局防洪减灾设施,统筹推进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蓄水空间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市洪涝问题。完成病险水库整治。加强地震安全保障,继续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以威胁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为重点,完成2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推进全县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等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新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系统。加强森林防火检查站、森林消防水池、防火阻隔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5个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建设。推动应急避难场所提级扩能。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根据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清单化管理。重点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违规动火、运输、装卸、储存、使用等突出问题,强化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开展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三严禁”专项整治,积极推广应用专用安全储存仓、专用可拆装板房以及视频监控等安全技术。进步完善危化烟爆打非工作机制,设立专职打非办公室,在重要国省道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及时查处违法运输行为,强化宣传,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矿山专项整治。完善非煤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非煤矿山关停并转,实现大中型矿山达到50%。推进非煤矿山采掘机械化,重点岗位、危险作业机械化率100%。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企业重点危险岗位视频监控智能化建设,健全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技术总工制度,加快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消防专项整治。实施消防“生命通道”打通工程,提升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将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电动车、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乡村火灾等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与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信息互通。优化停车资源建设管理,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源头整治,严格治理货车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和公交客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分步实施800公里以上道路班线客运退出客运市场或者转为包车客运。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平台,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管理。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铁路沿线环境、邮政快递、长江干线客(滚)运输、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等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建设全县统一的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到2025年,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26%。
建设施工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护。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等制度措施落地力度。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到2025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9%。
工贸专项整治。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使用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定期调度、“销号管理”,并持续开展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对使用具有燃、爆、毒等理化性质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完善标准化评审和执法检查“二合一”,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分类分级推进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并开展园区外分散企业“搬、改、关”专项治理工作。
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建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城市运行专项整治。开展以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基础设施、老旧人防工程、城市公共空间等为重点的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地下管线、城镇燃气、醇基液体燃料、成品油、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渣土受纳场、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设施、人防工程等城市敏感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各类平台建设,实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应对处置。依法打击城市违法建设、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持续推动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隐患整治,建立完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标准规范,广泛应用“互联网+”等技术,推动电梯物联网技术落地,建设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扎实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推进气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用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重庆市特种设备信息一体化平台,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
功能区专项整治。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开展园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完善园区安全保障设施。有序推进园区一体化、封闭化管理。加快智慧园区建设,建成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洪旱灾害防治。强化大中型水库、重点城镇、重点区域等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继续实施责任人公示制度。重点开展全县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制订全县洪水风险区划图。加快防洪抗旱重大枢纽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治理、防洪排涝治理。
地质灾害防治。全面推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避险撤离、工程治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和防灾责任,将监测、处置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县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工作要求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有序实施避险移民搬迁,加快推进三峡后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实施。
地震灾害防治。加强重点地区和地震活断层探测,加快对地震易发区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通讯设施、水库大坝等进行鉴定、评估和抗震加固,提高房屋等设施的抗震设防能力。
森林火灾防治。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落实县、乡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旅游地区、农林结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疫木焚烧规定。每年至少开展2次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时段森林草原火灾督导检查。全县24小时森林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
气象灾害防治。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平台,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实现气象灾害高风险区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完善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全媒体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提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推进应急预案修编与管理。落实国家、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完成《重庆市石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园区、村居(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预案、相邻地区预案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
加强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让指挥员熟悉指挥流程和应对程序,让救援队伍熟悉救援措施和装备使用。组织开展灾害事故综合和专项应急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每年开展1次县级综合应急演练,各行业领域每年开展一次行业应急演练,鼓励跨行业、跨区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类实战演练中充分考量群众的参与面,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做好应急演练成果转化,提高应急演练效能。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建成以县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为核心,以乡镇(街道)政府储备为支撑,以商业储备、社会储备、能力储备为基础,以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符合我县县情的“县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行业部门—区域物资储备分中心—乡镇(街道)—村(居)及企事业单位”五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下路街道、三河镇、西沱镇、黄水镇、临溪镇、悦崃镇、马武镇、沙子镇”等8个区域物资储备分中心,推进其余25个乡镇(街道)储备库建设,有序推进村(居)及企事业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点(应急救援站或微型消防站点)建设。按照国家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加强县级库和乡镇(街道)偹点物资储备,紧急转移安置物资储备保障标准县级应达到3000人、多灾易灾或偏远乡镇应达到200人。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支持社会责任储备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最低库存制度。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物资管理、储备、调运、使用、回收、进退出保障工作机制。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结合县应急管理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建设,充分依托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整合应急物资保障数据资源,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和信息化管理,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应急物资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
强化救援装备保障。落实国家《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总体方案》和市级配套施方案,重点加强新型应急指挥通讯、智能无人救援、特种救援等方面的设备装备建设,持续加大适用技术装备配备力度。
提升紧急运输能力。完善运输资源调运、征用、补偿、结算等配套政策。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路、邮政快递、仓储配送的比较优势,完善多式联运应急物资投放模式,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开展应急物资配送。落实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健全应急优先通行机制。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推广运用高技术配送装备,支持危险地区、隔离区推广使用无人机、智能配送机器人、智能快递柜等,实现“无接触配送”。
建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县森林防灭火支队以及三河、黄水、西沱、下路等4个重点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督促指导其余乡镇(街道)、园区完成乡镇(街道)、园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指导目录,加强队伍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探索建立县、乡镇(街道)二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强化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突出强化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森林防灭火、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电力和通讯抢险等领域的专业救援能力;组织或依托有关单位,组建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改善队伍装备配备、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加强县内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燃气、交通、市容环境等专业保障队伍及救援小分队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比武,优化协同调度和应急保障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民兵应急力量建设。加大军地统建力度,多措并举提高民兵应急力量抢险救援能力。加强军地沟通协调,建立组织指挥和联动机制,实现军地应急力量共建共训。科学制定装备配备规划,支持民兵应急力量装备建设。组织开展民兵应急力量联考联评和事故灾害综合应急演练。
鼓励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全面摸排社会应急力量,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档案资源库。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建立队伍管理、人员备勤、训练演练等工作制度,强化应急能力准备,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运输等。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全面构建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助体系。重大灾情后,组织开展复盘评估,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健全灾情统计核查和报送制度,加强灾害信息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做好灾情统计。围绕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高效有序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工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健全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和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灾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发挥心理专家、红十字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特殊优势,分层次分类别组建心理危机干预人才队伍,加大受灾群众心理援助。加强自然灾害救助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升灾害一线基层救助能力。
健全政府主导、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强化灾区恢复重建服务指导,优先重建住房、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水电气、交通和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的快速恢复,注重灾后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统筹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整合灾后重建、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金土工程、地灾避险搬迁等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额度。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知晓度。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直达灾区和项目机制,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
通过物联感知、卫星感知、航空感知、视频感知和全民感知五类途径,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实行动态监测,打造“感知网络”。建设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和无线通信网,完善与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内网、互联网安全互联,实现有线、无线和卫星通信融合互通,构建“应急通信网络”。
借助全市实施区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我县县乡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应急管理领域核心业务数字化迭代升级,逐步将分散、异构的原有业务系统和新建业务系统整合,实现行业部门数据资源融合,对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和应用支撑,打造业务协同、统一指挥、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有效融合,实现重大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数据监测预警数据全面汇聚共享,大幅提升风险早期识别和智能预警能力、监管执法智能化、专业化、精准化水平,灾情研判和辅助决策智能科学水平。
优化应急管理队伍结构。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构建结构合理、梯次完备、衔接有序的人才格局。加强应急系统人才交流,建立机关、基层双向挂职锻炼机制和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人员双向挂职交流机制。拓宽应急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鼓励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选用标准。
加强人才技能水平培训。推动职业培训转型升级,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将应急管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与管理,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人才、基层网格员、特种作业等人员培训,推进考试考核规范化、信息化。
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健全石柱县应急管理专家库,完善领域分类,规范专家选聘流程,健全管理、使用、考核、培训机制。打造应急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技术服务、决策咨询、监督检查、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探索应急管理基层治理新路径,进一步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基层,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建立基层应急队伍体系,指导企业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整合各类网格资源,明确基层网格员险情灾情和重大隐患报送、交通劝导、科普宣传、应急救援等方面工作任务。完善安全隐患和灾害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打通应急管理“神经末梢”。大力发展应急志愿服务,完善志愿者管理相关办法,保障志愿者权益、规范志愿者管理。
加强巩固宣传教育阵地。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户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车辆视频广播、农村广播等媒介载体加强应急安全宣传教育。鼓励主流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大力拓展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和自媒体宣传渠道,开发具有应急文化特色的融合产品。
加强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深化应急文化实践研究,巩固和拓展全民安全素养提升渠道 途径,探索建立安全素养指数评估管理机制。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宣传普及,兴起全民学习热潮。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法制讲座。强化应急宣传报道,加强与融媒体中心充分合作,全面系统报道我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决策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应急准备与应急救援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打造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和应急管理科普基地,建设网上科普宣教平台、应急虚拟体验馆。积极参与重庆市应急科普资源库建设,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周”“世界急救日”等为主要载体,共同推动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推动第三方技术服务。加快培育发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培育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鼓励其以独立法人单位开展评价、评估、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发展巨灾保险,发挥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作用。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灾害事故风险防范、损失补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事故预防和赔偿保障作用。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紧急运输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将安全生产、消防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
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石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1.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工程。摸清全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和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2.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和移民搬迁。在全县范围内建设专群结合GNSS监测设备建设201处、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设备建设188处。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2处。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移民搬迁60人。
3.地震安全保障工程。在全县地震监测能力薄弱地区、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要工程建设区建设1-2个地球物理观测站点,完成现有地震监测台站标准化和信息化技术升级改造,建设藤子沟水库强震动监测台网。
4.智能气象协同观测系统建设。完成全县55个常规自动站升级、更新,实现常规自动站要素升级,并完成通信模块升级改造;增设4个特色自动站。
5.森林航空消防站和航空救援临时起降点工程。建设1个森林航空消防站,包括固定起降点、消防水池及附属用房等;依托各区县现有学校操场、应急避难点、广场等公共资源,改造完善,在全县布局3个临时起降点。
6.石柱县应急训练基础建设项目。拟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总占地面积25亩。其中:房屋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附属设施用房1000平方米,训练场地11000平米。
7.石柱县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建设下路街道、三河镇、西沱镇、黄水镇、临溪镇、悦崃镇、马武镇、沙子镇”等8个区域物资储备分中心,推进其余25个乡镇(街道)储备库建设,有序推进村(居)及企事业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点(应急救援站或微型消防站点)建设。紧急转移安置物资储备保障标准县级应达到3000人、多灾易灾或偏远乡镇应达到200人。
8.石柱县应急管理执法装备配备工程。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县、乡镇执法队伍统一着装,补充配备执法装备、执法车辆、远程监管设施、智能监管设施。
9.区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标准化建设工程。为各区县应急指挥中心、乡镇应急指挥平台配置统一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
10.石柱县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成集“视频监测监控、隐患排查、违法抓拍、数据分析、远程调度、应急指挥”和“视频会商、视频会议”及灾害信息发布于一体的“智慧应急”信息系统平台。争取市局为县应急指挥中心、乡镇应急指挥平台配置统一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
11.智能高分辨率预报系统。应用新一代高分辨率数值预报系统和智能融合预报系统;为高分辨率数值预报系统提供运维服务。
12.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成石柱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硬件设施和软件升级改造。
13.石柱县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实施重庆市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1个市级防震减灾服务云平台,涵盖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防治策略、抗震设防需求、应急辅助决策、科普宣传与舆情导控、防震减灾政事管理等专业信息处理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的具体行动中。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强化规划实施协同推进机制,落实规划实施责任,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点工程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按照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完善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继续落实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资金政策。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制度,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建立客观、科学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丰富监测评估方式,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