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要求,拟在石柱县西沱古镇建设重庆石柱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石柱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布展设计
(二)项目地点: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云梯街(庆忠堂)
(三)项目规模:项目建筑总面积约800平方米,布展面积约650平方米(应用原有房屋布局设计)。
(四)方案征集范围:策划(创意构思、主题内容、结构主线),初设(功能布局、展品构想、空间氛围、展示手段、流线组织、方案设计等)。
二、设计单位基本条件
(一)设计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设计单位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单位,至少设计过3000平方米以上的规划展览馆的业绩。
(三)设计单位必须是单位自身技术力量。
(四)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填报《设计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在6月22日前传964956645@qq.com 。
三、方案设计
(一)征集人发放征集文件。
(二)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现场勘察、答疑,发出答疑文件,应征单位的主创设计师必须参加现场踏勘。
(三)应征单位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原则上7月9日截止)。
(四)征集人组织召开方案评选会。
(五)征集人选择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及优化。
四、方案提交
(一)设计单位除提交相关纸质资料外,需另行提交PPT形式的电子资料。
(二)设计单位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参与征集本项目方案设计的主创设计师及设计团队情况,需提供主创设计师及设计团队人员简介;设计成果后期服务承诺;完成类似项目的设计合同(盖章签字页复印件)、设计内容页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方案邮寄(送)至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502办公室(南宾街道玉带北街3号)杨颖收,电话:13628452927,电子扫描文件发至指定邮箱: 964956645@qq.com 。
五、奖励及相关事宜
(一)经征集人组织专家评审,对应征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公开评选,并对应征方案排出顺序,形成书面评选意见。经评选获得第一名的设计单位给予3万元创意设计费。
(二)排名第一的设计单位与应征单位签订《布展装饰设计合同》,继续实施项目布展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等内容,并提供设计、招标、施工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后再支付2万元。
(三)若征集人与第一名布展设计单位就优化设计费用无法达成一致,征集人有权利依评审名次递推与下一家布展单位进行费用谈判。
(四)以上均指人民币,费用中含税,此次征集所涉税费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五)经评审会认定设计成果文件未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或者明显粗制滥造的,将不支付任何费用。
(六)没有受到奖励的应征单位为准备布展方案征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七)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答疑会和评审会。
(八)若从评选方案中无法选择达到征集目的的最优布展方案,征集人有权利开展新一轮的征集活动。
六、媒介及联系方式
征集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3号
联系电话:023-81500550,13628452927
联系人:杨颖
邮 箱:964956645@qq.com
邮 编:40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