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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2020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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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政府主动服务意识,更大的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全县2020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精简行政审批程序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管服”。及时衔接落实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县级对应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对承接的审批事项,切实加强承接审批事项配套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等,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事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合并部分审批事项,精简同一部门相关事项内审环节,制定全县统一的项目审批流程图,确保申报事项和材料再精减20%以上;配合市级部门进一步优化审批管理体系,实现全县“一张蓝图”;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探索创新“六多四联合”审批;全县涉及六大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内。(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3.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全面深入推广和使用“渝快办”网上办事平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90%以上,互联网申请办件率达70%以上,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70%以上;提升“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比例10%以上;下沉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200项以上,推动政务服务实现“同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深入推进107项政务服务标准和“渝快办”地方标准,标准实施率达95%以上;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全天候、不间断服务。(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4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开通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将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全部纳入并联审批范围,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配套机制,实行牵头单位首问负责制,各审批单位提前介入审批服务。将“水、电、气、讯”纳入并联审批审查内容,对并联审批项目实行“横向并联、纵向串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在审批中存在的问题。探索靠前服务、容缺审批、网上并联、并联验收等新模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级相关部门)

5. 推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帮办代办窗口,为全县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审批推行帮办代办“一对一”贴心服务,实行“综合受理、全程代办、跟踪服务、协调督办”的无偿帮办代办机制,通过让“干部跑、数据跑”代替“群众跑”,真正做到“一次办好”。(完成时限:2020年6月;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中心、县文化旅游委、县级相关部门)

6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编制政务数据资源需求清单、采集责任清单,修改完善《石柱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实现与市级平台挂接率80%以上,打通政务数据壁垒。(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二、着力强化激励创业创新改革

7.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持续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力争完成科技型企业3000万元免抵押贷款。推动“科创板+注册制”改革,遴选成长潜力大的优质科技企业纳入重庆市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加快推动科技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8. 加大企业扶持力度。落实《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措施》和《石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措施》等文件精神,积极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完成时限:2020年6月;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9.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开展专场引才活动,定期举行人才推介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助推产教融合,引入1家以上校企合作企业,在县内企业中建立稳定实习基地。2020年实现新增就业5000人,完成职业培训6300人。(完成时限:2020年底;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三、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0压减企业开办时限。上线推广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开办企业当天完成,推行企业设立登记无纸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企业设立登记“零见面”。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全部集中到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办理,实行“一网填报、一次提交、一次认证、全程认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1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取消一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自律管理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将一批通过备案管理能够实施有效监管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改为备案,企业按规定将材料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12推行简易注销制度。完善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补充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全面推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制度,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等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13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依托“信用石柱”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审慎包容监管新兴产业,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企业采取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依托市上建立的“互联网+监管”系统,汇聚重点领域、行业及企业监管数据,同时接入社会投诉举报数据、互联网及第三方数据,实现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和风险可预警。(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四、着力提升改善社会服务

14持续推进减税降费。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及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全县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对符合规定参保的单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将最低月缴费基数由3664元下调为3282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15提高水电气讯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压缩办电时限,10KV非居民用电办理时限压缩为60天内,其中在供电企业的办电时限压缩为20个工作日内;低压非居民用电办理时限压缩为4天内;160KVA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从申请到接电压缩为15天;居民用电办理时限压缩为2天,实行免费安装。压缩燃气办理时限和办理环节,居民用气、工(商)业集体报装时限压缩为7个工作日;小区用户压缩为10个工作日,压减燃气安装费用。优化供水服务,DN100以下的用水办理时限压缩为7个工作日,中小微企业免收水表安装费;用户水表口径DN40以下办理时限压缩为4个工作日。优化电信服务质量,推进携号转网、异地注销服务,压缩用网报批时限。(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16优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实现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般登记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抵押注销登记、查封和解除查封登记等实现即办即取。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不动产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向公众提供服务。开展“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依托不动产登记专网申报系统和互联网申报系统,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到金融机构,申请人可在金融机构提交相关登记申请材料。(完成时限:2020年6月;牵头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各相关单位在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放管服”改革重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办每季度将对各相关单位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各相关单位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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