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第一批危房改造计划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第一批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市住建委关于提前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疑似危房再次进行了摸底排查,县住建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进行了认定,确定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第一批危房改造计划31户,现将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任务
本次下达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数31户,其中C级12户、D级18户、无房户1户。详见附件《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第一批危房改造花名册》。
二、标准执行
1.政策补助标准。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补助标准C级危房改造补助7500元/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21000元/户,无房户参照D级危房执行。
2.建房面积标准。农村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无房户新建住房的建筑面积为:1~2人户建筑面积控制在80㎡以内;3~4人户建筑面积控制在160㎡以内;5人及以上户建筑面积控制在200㎡以内。所有人数以户籍在册人口为准,所有面积不含畜禽圈舍和生产用房,同时住房宅基地占地面积符合政策规定。凡是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标准的,不能拨付补助资金。
三、改造方式
坚持乡镇(街道)主导、农户主体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可以由农户委托施工队伍代建。农户委托代建的,农户要与施工方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明确危房改造的标准、质量、安全责任等内容。乡镇(街道)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建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的施工队伍,施工队伍至少包含一名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以帮助有代建需求的农户实施危房改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各乡镇(街道)负责对危房改造建新房选址把关,落实专人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同时做好危房改造建新房拆旧房工作。
(二)规范改造档案资料。根据《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资料,要认真收集完善危房改造开工前中后的图片资料、改造设计图、预算资料、鉴定资料、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村镇验收等资料,接受县级验收审查。
(三)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禁资金截留挪用,严禁向农户收取建设质量安全保证金,严格执行资金补助标准,资金拨付兑现实行“一卡通”,直接将专项资金兑现到农户。
附件: 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第一批危房改造计划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第一批危房改造计划表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农村危房改造数(户) | 备注 | |||
小计 | C级 | D级 | 无房 | |||
1 | 南宾街道 | 2 | 0 | 2 | 0 | |
2 | 万安街道 | 3 | 0 | 3 | 0 | |
3 | 下路街道 | 2 | 1 | 1 | 0 | |
4 | 临溪镇 | 4 | 0 | 4 | 0 | |
5 | 马武镇 | 1 | 1 | 0 | 0 | |
6 | 沙子镇 | 1 | 1 | 0 | ||
7 | 王场镇 | 9 | 8 | 1 | 0 | |
8 | 龙沙镇 | 2 | 1 | 1 | 0 | |
9 | 三河镇 | 3 | 1 | 1 | 1 | |
10 | 枫木镇 | 1 | 1 | 0 | ||
11 | 王家乡 | 1 | 0 | 1 | 0 | |
12 | 洗新乡 | 2 | 0 | 2 | 0 | |
合计 | 31 | 12 | 18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