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第一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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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建委〔2024〕115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第一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3〕55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3〕251号)等文件要求,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结合各乡镇(街道)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现将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第一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
本次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72.15万元,专项用于2024年53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请各乡镇(街道)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发放现金,严禁拖欠、挤占、截留、挪用惠民惠农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要求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一律通过县财政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系统及时兑现到户,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各乡镇 (街道)需将资金发放明细表及资金拨付凭证,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复印一份,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村镇科(709室)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石柱县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解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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