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石柱)建罚〔2021〕17号
日期: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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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彭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石柱)建罚〔202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第十八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处罚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无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无
处罚决定日期: 2021-4-26
处罚机关:石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石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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