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城管局(县城管执法局)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城市管理提供综合执法保障,受委托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参与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专项工作。
(二)单位构成。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17年11月被石柱县编办新核定为石柱县城市管理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51人。目前在岗人员166人,其中在编人员46人(其中18人借调至机关工作)、城市管理协管员12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1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7.3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2.03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导致五险一金需缴纳金额增加,预算数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17.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14.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2.03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导致五险一金需缴纳金额增加,预算数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7.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7.33万元,比2023年增加5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58万元,比2023年增加113.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招录4名职工,二是在职职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导致五险一金需缴纳金额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55.75元,比2023年减少61.75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财政减少10%的项目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管理协管员工资社保。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支队车辆基本属于执法执勤用车,且车辆年限较久,甚至有的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导致车辆保险费、修理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9.24万元,比上年增加18.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55.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我支队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9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城管执法(项):指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业务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熊海燕,联系方式:023-733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