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01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指导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广农房建设适用技术;承担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等村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小城镇试点建设工作。
3.参与村镇建设、村镇综合整治工作。
4.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推广农房建设适用技术。
5.承担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传统民居建筑的修复工作。
6.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
7.承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3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4.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00.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326.0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500.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34.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25万元;支出比2023年减少326.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8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29.8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31万元,比2023年增加17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3.80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职务职级变动,导致相应工资福利支出等增加;项目支出207.9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170.9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0.65万元,主要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减少50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9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娅萍 联系方式:023-815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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