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县环境卫生所2023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宗旨: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营运、维护工作;负责城市街道、公园广场的清扫、清运和垃圾处置;负责城市水域环境清漂和保洁、乡镇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置等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工作;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清运和垃圾处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的冲洗保洁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城市水域环境及长江主干流域(西沱至沿溪段)及县境内次级河流清漂保洁工作;负责城区内市政公厕的管理工作;负责乡镇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置;承担城市管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编制12人,实有9人(2017年人宾改制并入6人),退休13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02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8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4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024.78 万元,主要是2022年项目预算收入0万元, 2022年项目资金在城管局机关统一做预算,2023年与城管局机关分开单独预算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4024.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6.17万元,农林水支出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024.78 万元,主要是2022年项目预算收入0万元, 2022年项目资金在城管局机关统一做预算,2023年与城管局机关分开单独预算项目。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4.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4.78万元,比2022年增加379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78万元,比2022年增加51.78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退休健康休养费及超额绩效工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746万元,比2022年增加37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预算收入0万元, 2022年项目资金在城管局机关统一做预算,2023年与城管局机关分开单独预算项目,主要用于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外包、城区城乡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40万元,比2022年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一体化系统新上线,设置不完善导致项目指标上在城市管理局机关,主要用于三峡库区河流清漂作业。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所严控三公经费。单位所有车辆为环卫专用作业车辆,在项目经费预算,所以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7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6辆,全部为环卫作业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辉 联系方式:023-7337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