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00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征收拆迁补偿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征收拆迁补偿事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牵头实施全县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的政策、计划和征迁方案。
3、负责监督、协调拆迁单位实施拆迁工作;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清场验收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
4、负责对全县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管理,控制征收土地面积总量,统筹协调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相关经费,据实支付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及养老保险费用。
5、指导、协调各乡镇房屋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的有关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安置人员的确定、农转非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7、负责监督拆迁统建还房建设工作。
8、承担县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中心现有6个科室(办公室、法律服务科、财务科、征地事务科、拆迁安置科、内审科),人员编制共计17人,现共计在编在岗人员15人。我中心属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8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3.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35.63万元,主要是财政预算经费拨款增加35.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83.7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77.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1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5.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5.6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71万元,比2022年增加3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71万元,比2022年增加35.6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征收拆迁补偿事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35万元,比2022年减少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35万元,比2022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无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方式:023-7332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