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01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县城乡建设和房屋管理行政执法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建设消防设计验收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2、依法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屋及房地产交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管理、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
3、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4、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62.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2.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2.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7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4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62.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2.2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97万元,比2022年增加6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97万元,比2022年增加62.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工资及公积金社会保险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61万元,比上年减少13.11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裁减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娅萍 联系方式:023-73376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