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8410/2023-0003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住建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06400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征收拆迁补偿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10-08 [ 发布日期 ] 2023-10-08

06400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征收拆迁补偿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征收拆迁补偿事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宣传、贯彻执行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

2.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辖区内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受县住房城乡建委委托,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3.参与拟订全县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政策、计划和征拆方案。

4.协调拆迁单位实施拆迁工作;参与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清场验收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控制全县集体土地征收面积总量,参与统筹协调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相关经费,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及养老保险费用据实支付的事务性工作。

6.配合做好征地人员安置对象的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工作。

7.指导拆迁统建还房建设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素质,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实施。

9.负责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档案管理,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10.承担县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6个科室(办公室、法律服务科、财务科、征地事务科、拆迁安置科、内审科),人员编制共计17人,现共计在编在岗人员15人。我中心属于县城乡建设和住房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49.15万元,支出总计349.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4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1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49.1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9.1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3.31万元,占98.3%;项目支出5.84万元,占1.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9.1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1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07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07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21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0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5.14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284.07万元,占8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21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年中追加超额绩效。

(4)农林水支出3.46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14.88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6)其他支出2.38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7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各类社会保险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65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0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使用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使用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到我中心调研检查征地拆迁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2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8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驻村扶贫工作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4万元,执行数为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保障驻村扶贫人员工作经费,解决了驻村扶贫人员后勤保障问题,提高了驻村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扶贫工作政策的知晓率、支持度和满意度。

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驻村干部乡镇工作补贴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2022年

主管部门

 县住建委

预算单位

 石柱县征拆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0

5.84

5.84

100

 

其中:财政资金

0

5.84

5.84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面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石扶领办[2018]14号和石扶领发[2019]27号文件精神,县级部门派驻的驻村工作队队员执行400元/月的标准为驻村工作队员落实后勤保障。

在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和部署下,在县住建委的统一牵头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推进工作。一是持续落实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制度。督促帮扶责任人每月入户走访1-2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各类政策落实到户,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年结对帮扶贫困户42户,走访慰问500余人次,办理实事15件;二是认真落实派出单位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县住建委定期听取驻王家乡山泉村驻村干部汇报工作,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情况,抽查驻村队员三在村情况,与驻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解决具体困难。全年注入经费近12.8万元,其中划拨王家乡工作经费5万元,驻村后勤保障经费近7.8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落实三在村制度

0.67

0.67

 

完成工作质量

 

驻村周期

1

1

 

保障社会和谐

群众满意度

%

≧95%

≧95%

激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补助标准

元/人.月

400

400

其他说明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严  俊   023-7332617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