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8410/2023-0003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住建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06400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10-08 [ 发布日期 ] 2023-10-08

06400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对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指导服务;承担建筑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指导;承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抽查工作;承担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投诉受理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协助做好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受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指导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配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投诉受理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协助做好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4.指导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备案和使用工作。

5.指导建筑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开展动态抽查。

6.承担全县建筑业安全诚信评价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安全指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7.指导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8.承担建筑安全生产技术、安全防护用具的新技术推广工作。

9.承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83.32万元,支出总计283.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3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往年度在石柱县住房和城乡委员会汇总填报,本年度开始单独填报预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8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3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往年度在石柱县住房和城乡委员会汇总填报,本年度开始单独填报预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3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83.3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83.3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往年度在石柱县住房和城乡委员会汇总填报,本年度开始单独填报预决算。其中:基本支出283.3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3.3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3.3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往年度在石柱县住房和城乡委员会汇总填报,本年度开始单独填报预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3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往年度在石柱县住房和城乡委员会汇总填报,本年度开始单独填报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75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相应人员经费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3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往年度在石柱县住房和城乡委员会汇总填报,本年度开始单独填报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75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相应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84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缴费基数上调。。

(2)卫生健康支出11.61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城乡社区支出234.02万元,占8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19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

(4)住房保障支出10.85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99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往年度在石柱县住房和城乡委员会汇总填报,本年度开始单独填报预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往年度在石柱县住房和城乡委员会汇总填报,本年度开始单独填报预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 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 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往年度在石柱县住房和城乡委员会汇总填报,本年度开始单独填报预决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 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 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主管部门开展,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刘娅萍  023-815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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