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8410/2025-0003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住建委 [ 发文字号 ] 石建委〔2025〕24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石柱县建筑施工企业重点 核查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12-03 [ 发布日期 ] 2025-12-0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石柱县建筑施工企业重点 核查工作的通知

石建委〔202524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石柱县建筑施工企业重点

核查工作的通知

石柱县各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时〔202452号)、《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操作规则》(渝建管〔202582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关于加快推进建设工程企业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石柱县建筑施工企业重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重点核查受检建筑施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二、核查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

三、核查内容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

(二)净资产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三)企业注册人员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特级、一级资质按照相应等级配备,其余资质按照最低等级配备);

(四)资质标准中对技术装备或厂房面积有要求的,技术装备或厂房面积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五)已报送的企业负责人、应急联系人的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是否齐备有效;

(六)其他应当纳入动态监管检查的内容。

四、核查安排

(一)通知告知阶段(2025123—129日)

我委提前5天通过文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受检企业领取动态监管检查通知书,受检企业在石柱县住建委建管科(石柱县工业孵化楼4426室)领取检查通知书和联系其他检查事宜。

(二)报送资料阶段(20251210—1230日)

建筑施工企业重点核查信息报送表的导出路径为:登录“重庆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网址:https://jsgl.zfcxjw.cq.gov.cn:9088/cqdthcqy),点击“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版块,确认信息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受检资料。

(三)部门检查阶段(20251231—2026228日)

我委对受检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对受检企业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二是抽取部分企业实地查看证照信息、办公地点、技术装备、厂房面积等是否与信息系统一致。

五、结果处理

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本市企业,屏蔽不合格资质信息并标注“资质异常”,在被标注期间不予办理资质许可事项。对整改期满整改合格的本市企业,解除屏蔽和取消标注“资质异常”。对整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本市企业,对外公告,维持“资质异常”标注及屏蔽受检资质信息,同步纳入信用管理并按规定适时推送至全国平台。

对标注1年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且无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我委将向企业发送撤回资质告知书,告知书送达5日后无异议的,将向企业发送撤回资质决定书,撤回其资质,对外公告,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对整改期内企业申请注销受检资质、满足注销条件的,注销后视为整改合格。

六、工作要求

检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准确完整掌握企业真实情况,客观、公正开展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章操作。

政策咨询电话:023-81501807

附件:2025年度石柱县重点核查受检建筑施工企业名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123

(此件公开)


附件

2025年度石柱县重点核查受检建筑施工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备注

1

重庆中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重庆恒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3

重庆泰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4

重庆新聚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5

重庆钧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6

重庆瑜勇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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