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8410/2024-0001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住建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机构简介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机构简介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内法规、档案、后勤等工作。承担政务督办、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综合统计及分析工作。统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直属单位财务、预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6603室联系电话:023-73376817

(二)行政许可服务科。承担牵头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类、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资质类、物业管理类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城镇排水、商品房预售等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城镇污水处理费等行政征收服务事项。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建设方案备案、中标确认备案等其他服务事项。(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都督大道23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大厅联系电话:023-73327195

(三)建筑管理科(安全法规科、消防验收科)。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负责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资格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建立人才数据库。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监督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监管工作,协调处理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工作。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牵头建立智能建设管理系统。负责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推广装配式建筑。负责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工作的实施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内保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负责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住房和城建档案工作。承担县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7704室联系电话:023-81501807

(四)基础设施建设科。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拟订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承担牵头协调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县城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工作,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参与县城防汛、地质灾害防治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以及城镇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承担城市排水防涝牵头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7702室联系电话:023-81501804

(五)村镇建设科。贯彻执行村镇建设发展战略、政策。拟订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技术标准和图集。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建设专项建设示范。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村镇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建设管理。牵头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指导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推广农房建设适用技术。承担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7709室联系电话:023-81501802

(六)房地产开发建设科。负责房地产开发年度规划(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工作。负责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方案备案、项目资本金监管、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规定等制度的监督执行职责。指导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及联合建设备案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拟订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5517室联系电话:023-81501827

(七)房地产市场科(住房保障科)。贯彻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负责执行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政策。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监督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承担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承担房屋面积管理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含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政策,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商品房物业维修资金和其他房屋维修资金的管理。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重大矛盾纠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5518室联系电话:023-81501829

(八)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科(消防设计科、县抗震办公室)。贯彻执行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政策、规划。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相关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城市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承担绿色建筑、绿色住宅生态小区和绿色建材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负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推进建设领域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都督大道84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大厅联系电话:023-73327397

(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的日常监督工作;承担建设领域内监理、检测、建筑材料(预拌商品混凝土)等行业监督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建设承担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的日常监督工作;承担建设领域内监理、检测、建筑材料(预拌商品混凝土)等行业监督的事务性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8801室联系电话:023-81501809

(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对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指导服务;承担建筑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指导;承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抽查工作;承担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投诉受理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协助做好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2203室联系电话:023-81501833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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