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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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对石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行政辖区,包括城区和各乡镇。
规划期限:2024—2035年。
2、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
规划保留7家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其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2家、建筑垃圾消纳场5家。规划新增建筑垃圾填埋场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3处。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8723997969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3-68725084
邮箱:105957378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个人意见表、单位团体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个人)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单位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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